湖北美术学院院长徐勇民教授专访
2017-10-21
工业设计 2017年5期
徐勇民:
1957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北美术学院院长、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美术教学指导分委会副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文史馆馆员、湖北省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民盟中央美术院常务院长、民盟湖北艺术院院长。
个人简历:
1981年,毕业于湖北美术学院,学士,毕业留校任教;
1982年-1984年,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研修;
1998年-至今,湖北省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0年-2003年,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
2001年-至今,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2003年-至今,湖北美术学院院长;
第十一届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常委;
2003年-至今,湖北省高级专家协会会员;
2005年-至今,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委员;
2008年-至今,湖北省文史馆馆员;
2010年-至今,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
2012年-至今,民盟中央美术院常务院长;
2013年-2017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聘任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2013年-至今,民盟湖北艺术院院长;
2015年-至今,东亚文化交涉学会会员;
主要成就:
作品 《月牙儿》 (合作) 获第六届全国美展金奖﹑瑞士特别荣誉奖;
作品 《家》 获第六届全国美展银奖;
作品 《看不见的收藏》 获第七届全国美展银奖、第七届湖北省美展金奖;
持续参加国内外多种学术活动和展览;
论文载 《光明日报》、《美术》等;
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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