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控枪为何如此艰难?
2017-10-21林垚
林垚
第二修正案只是为当代“枪权神圣论”者的政治动员提供了可资利用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被以如此方式解读和利用,以及拥枪派在政治上的被动员,并非自然之事。要真正了解美国控枪难的原因,必须抛开“第二修正案保障持枪权”的宪法迷思,把握更为深广的社会政治背景演变脉络
当地时间2017年10月1日晚,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64岁的白人男子斯蒂芬·帕多克(Stephen Paddock)使用经过改装的半自动步枪,从曼德勒海湾酒店第32层某房间的窗口,居高临下地扫射广场上参加拉斯维加斯年度乡村音乐节的人群,造成59人死亡、489人受伤,继2016年6月12日的奥兰多夜店枪击案(50死、53伤)之后,再次刷新了美国单人枪击案的死伤纪录。

拉斯維加斯枪击案造成59人死亡、489人受伤,继2016年6月12日的奥兰多夜店枪击案(50死、53伤)之后,再次刷新了美国单人枪击案的死伤纪录.
案发后,警察在涉事酒店房间中发现23支枪械及大量弹药,以及数枚可将半自动步枪的射速提高到每分钟700发子弹的撞火枪托(bump stock),不久又在枪手家中发现了另外19支枪械,以及未曾付诸实施的攻击其他音乐节的计划。
美国的枪支制度一向遭人诟病,拉斯维加斯枪击案再次暴露出其中的重重漏洞。比如在联邦层面,尽管1986年《火器拥有者保护法》禁止平民持有1986年以后生产的全自动枪械,但无论半自动枪械还是撞火枪托都不在目前的法律限制范围内。1994年的《突击武器禁令》曾一度禁止某些“突击型”半自动枪械,但该禁令已在2004年因为未能续期而失效;至于撞火枪托这样价格便宜、即插即用,实际上等于将半自动枪械升级为全自动枪械的改装设备,其流通与使用更是全无限制,令《火器拥有者保护法》对全自动武器的管控形同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