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生态流量政策法规及启示
2017-10-21陈昂王鹏远吴淼孟现勇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7年5期
陈昂, 王鹏远, 吴淼, 孟现勇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水电环境研究院,北京 100012; 2.清华大学 土木水利学院,北京100084; 3.河海大学 水文水资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38)
国外生态流量政策法规及启示
陈昂1,2, 王鹏远1, 吴淼3, 孟现勇4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水电环境研究院,北京 100012; 2.清华大学 土木水利学院,北京100084; 3.河海大学 水文水资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38)
系统地梳理了国外生态流量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其主要内容,识别了国外规定对生态流量过程的要求和河道内生态基流的确定标准;通过梳理我国生态流量相关政策、法规、导则和指南,识别了我国目前存在的不足;通过分析国外生态流量政策法规对我国的启示,提出了完善生态流量管理指南、实施生态流量分区分类差异化管理、完善河流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加强全过程管理的建议。该研究可为生态流量红线约束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促进河流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发展,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
生态需水;生态基流;绿色水电;低影响水电;生态调度
筑坝使河流的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与天然河流生态系统相比,筑坝河流的连通性、生境完整性及水文节律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1-2]。下泄生态流量是河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关键指标,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区域或敏感河段的生态系统健康。……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