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利用和展出的关系
2017-10-19张瑞雪
企业文化 2017年21期
张瑞雪
我国是世界文物大国,五千年绵延不断的中华文明留下了数量庞大、异彩纷呈的文物,这些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基因。善待文物是传承中华文脉、守住民族之魂的题中应有之意。但长期以来,文物工作实践中也存在两种不良现象:一种是保护不力,一些古建筑、古遗址等残破不堪、无人问津;另一种是利用过度,大拆大建,搞过度商业开发,一些文物伤痕累累甚至灰飞烟灭。对待文物,保护与利用其实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既不能过度开发使文物难以存续,也不能过度保护使其丧失活力;唯有保护与利用并举,才能实现文物可持续传承。
一、保护传承是文物开发利用的基本前提
保护文物是为了提高文化资源的再生能力,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物往往具有特定的基本属性和传承规律,只有完整保护其特有属性,才能保持其经济和社会价值;只有具有特色的文物,才能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对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实质是挖掘文化遗产的商品属性,使其转化为文化产品、实现价值,推动文物的保护传承。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实际上也是文物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增强文物的生命力、可持续发展力,即实现传承文化的目的,又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在实践中还应正确看待文化遗产产业化问题。文化遗产产业化是将文物等文化遗产资源导入产业化运行轨道,按照产业规则和规律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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