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思考
2017-10-19张洁陶四海陈富美
中国市场 2017年30期
张洁++陶四海++陈富美

[摘要]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失能人数的增长,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具有必要性。文章根据我国现状,并借鉴国际长期护理保险的经验,提出構建我国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建议,包括参保对象、责任机构、资金筹集、资格评定以及待遇给付。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机构;资格评定;待遇给付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0092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老年失能人口的增多,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长期护理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并且费用较高,失能者难以享受廉价且专业的护理服务,其家庭承担着严重的心理以及经济负担,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1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探索的现状
我国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于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广州市、上海市、成都市、青岛市、承德市、齐齐哈尔市等15个城市纳入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模式,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与推广提供经验。
2国际长期护理保险的经验
国外发达国家同样面临着老龄化的压力,根据其国情,建立了不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美国建立了以市场为主体的商业护理保险,由投保人自愿参保,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根据合同享受护理保险的补偿;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低收入老人提供护理津贴补偿,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免费享受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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