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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赤峰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017-10-17许蕊刘亚军刘慧芬

西部资源 2017年4期
关键词:建设用地

许蕊+刘亚军+刘慧芬

摘要:分析赤峰市中心城区已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现状及合理保护与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必要性,并针对现状问题对合理保护与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提出建议。

关键词:建设用地;表土资源;表土资源保护;表土资源利用

引言:赤峰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内蒙古中西部与华北、东北重要的连接纽带,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赤峰市的城镇化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赤峰市中心城区主要包括松山区及红山区,总面积近300k㎡,中心城区的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点和带动全市发展的增长极,规划期内(2016年~2020年)赤峰市建设项目大多在中心城区。随着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加剧了对土地的需求,同时也加大了对表土资源的破坏力度。由于对表土资源保护的意识薄弱、奖惩政策和依据不足等原因,中心城区已建设用地的表土资源并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不仅造成表土资源的流失还增加了其它建设项目的成本。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意识到表土资源的宝贵性,合理的保护和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十分重要。

1.中心城区已建设用地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现状

根据对相关单位的访问及实地调查,赤峰市建设项目中大多数表土与深层土混合开挖、堆积,有特殊需求时在建设项目空地上临时存放,大多数表土资源最后被直接填筑、抛弃或掩埋,甚至一些表土资源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同堆积在垃圾填埋场。近几年赤峰市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表土资源流失很严重,对表土资源造成的破坏、流失主要表现在两类建设项目中:1、公路、铁路和矿山等开发建设项目:该类型的项目消耗和占用土地面积大,对区域表土资源影响大,土石方挖填量、弃渣量远远高于其他项目,对地表的扰动强度大;2、城镇建设项目:城镇建设项目一般在城区或城郊,对耕地、荒地的占用面积较大,对肥力较好的表土资源浪费比较严重。

造成表土资源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有: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观念意识薄弱;法律法规弹性过大,执行性较差;奖罚不分明,实施主体积极性不高;表土资源剥离、存储及保护的技术方法研究不深人。

2.保护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必要性

地表厚约20cm的土层是土壤最“活化”的部分,富集了丰富的有机腐殖质,是植物生长发育的最好基质,农民则用“一碗土,一碗粮”形象的评价了耕作表土,而形成1cm厚的表土需要100a~400a,可见表土是十分宝贵的资源。新的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由此可见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据调查了解到,由于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中的表土资源没有被合理的存放、保护,近几年赤峰市城市园林绿化等其他项目在急需用土时还要花费不小数额的经费外运买土、换土,这样既浪费了表土资源又增加了其他建设项目的成本,拖延了工期。由此可见,合理的保护与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十分必要。

3.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划

近几年赤峰市建设项目大多在中心城区即松山区和红山区,根据《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截止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91.06k㎡以内,截止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45k㎡。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松山区、红山区周边的荒地、村子中的耕地。

4.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資源特征

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土壤类型主要包括黄绵土、褐土两大类。黄绵土类表土主要分布在松山区三眼井、新地村、八家村、马家庄、穆家营村等乡村,海拔572m~600m的丘陵地貌上;褐土类表土主要分布在红山区内锡伯河、英金河沿岸及元宝山区平庄镇五支箭时令河沿岸,海拔高度467m~554m。据调查,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表土资源中全氮含量为0.17~1.17g/kg,平均值为0.67g/kg,有效磷含量范围为1.82~26.1mg/kg,平均值为13.96mg/kg,速效钾含量范围为75.2mg/kg~173mg/kg,平均值为124.1mg/kg,总的来看中心城区内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呈“缺氮、贫磷、钾一般”的特征,土壤PH值整体偏碱性。据调查赤峰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多占用的是撂荒地及耕地,土壤肥力相对较高,土壤环境清洁,表土土层厚度10cm~43cm,耕作层厚度普遍在20cm~30cm,表土资源总量约150万方左右。

5.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对策及建议

根据造成赤峰市中心城区已建设用地表土资源流失严重的原因及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特征,对新增建设用地表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出以下建议:(1)建议表土资源保护与再利用工作要加强各部门合作,不仅需要国土部门监理,同时也需要上级政府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纵向政策保证,和国土、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的横向协作。(2)建议建立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和优质耕作层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开设表土剥离专项资金专户,实行专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表土剥离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耕地表土剥离情况,在年末编制下一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核后,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预算。(3)建议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应将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层再利用工作制度化,严格加以要求,按照“谁占用、谁负责、谁剥离”的原则,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土地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的责任,向建设用地单位增收表土剥离保证金,并编制表土资源剥离再利用方案,督促用地单位严格实施。(4)建议实施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再利用不能僵化的使用同一标准,要因地制宜地对剥离表土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建设占用城市周边、村镇周围菜地、水田及耕地等精耕细作土层进行剥离。对于线性工程占用的山区贫瘠耕地表土可不要求剥离使用,以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5)建议由政府统一设置表土资源临时存储点,在堆放场堆放时,堆放高度一般为5m,最高不超过10m,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风化,堆放场压实并加盖防护措施。(6)建议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表土资源剥离、再利用信息平台,尽量做到“即剥即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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