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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应坚持“独立、中立、权威”的管治理念

2017-10-14龚敏

董事会 2017年9期

龚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财务金融硕士、美国西海岸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兼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市公司委员会秘书长、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兼监事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委员会常务委员。自1996年“百家法人造福田”,福田汽车正式成立起,龚敏先生就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负责公司的上市工作;在其主导下,1998年福田汽车突破“设立满三年方可上市”的政策限制,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作为中国资本证券市场中凤毛麟角的老牌董事会秘书,龚敏先生对于公司治理颇有心得。

不论是经理层提案,还是股东提议,均应先提交董事会秘书进行独立的职业判断,然后再执行与其他各方的沟通、征询意见,最后才可以正式履行相应的合规操作;而不是只由董事会秘书把相关提案“過一过手”“矛盾上交”,转手提交董监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这样只会更加降低提案的决策效率,增加决策成本;这样的董事会秘书只是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是不尽责、不称职的。

在《董事会秘书应定位为董事会秘书长》一文中,龚敏先生认为,董事会秘书的格局必须打开,董事会秘书应以“秘书长”的定位来承担公司治理的重任。“董事会秘书长”的定位明确了,接下来就是如何有效地推动公司治理的落地、运营和发展。此间,“公平、公正”是董事会秘书的立身之本,董事会秘书应坚持“独立、中立、权威”的公司治理管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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