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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与理

2017-09-27杜杰

教育界·上旬 2017年7期
关键词:情理天理伦理

杜杰

【摘要】中国传统礼的精神内核是理,是天理、情理、伦理合体的价值理性。礼有天理之原、情理之本、伦理之用,体现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精神,成为中国文化的标识。

【关键词】礼;天理;情理;伦理

礼原本是夏、殷、周三代人们对天、地、神、灵和祖宗的祭祀仪式,周人除保留了其宗教仪式外,将礼进行完善,使其更加理性化、人文化。礼的精神内核是一种道德理性。也可以说,周公提出的“以德配天”思想开启了礼的人文理性主义传统。礼的人文理性主义不同于注重逻辑的科学理性主义,也不同于依于信仰的宗教理性主义,而是天理、情理、伦理合体的价值理性。

一、礼的天理之原

历史上说周公“制礼作乐”:“(成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礼记·明堂位》)学者杨向奎指出,没有周公就不会有传世的礼乐文明,没有周公就没有儒家的历史渊源,没有儒家中国传统的文明可能是另一种精神状态。礼乐文明是中华文化的标识,是中华文化的传统。从历史文献看,《康诰》是摄政后周公发布的最重要的文件,在这篇诰辞里提出了“明德慎罚”,同时还把“明德慎罚”与“受天大命”联系了起来。其中还提出了“惟命不于常”,这是周公改革传统的天命观而提出的重要思想,开启了礼的天理之原。这种说法预设了上天的意志与人世行为的道德相关性,在“天意-民情-政德”的结构关系中,天意被赋予了无可怀疑的德性品格,外在的自然天象转向为一种天理存在。敬顺天理,德化天下,则是礼的基本精神。

关于礼的起源,学术界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祭祀说、习俗说和制欲说。应该说,礼的起源不可能局限于一种途径,礼的产生也不是一时一事的事情。但作为宗教仪式意义“礼”的确是礼的主要方面,其基本精神就是敬天。先秦儒家承续礼乐传统,继承周代“以德配天”的思想观念,光大礼治文明。孔子说:“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礼记·礼运》)儒家哲学认为,天道与人道是相通的,天理与人理是相合的。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在孟子看来,人固有的道德属性,是源自天道的;人愈能往内心反省,就愈能上通于天道,愈能够了解宇宙自然中所潜藏的诸多意义之所在。由此他提出“尽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道德模式,即如《中庸》所说:“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有天理之原,故尊礼者与天道合德。《易传》明确申论:“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人在天地之中,认识并追寻宇宙自然之天理,这种精神上的契合与颖悟,就是礼的内在精神。

二、礼的情理之本

《礼记·礼运》说:“故礼仪者,人之大端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礼是达于天理顺乎人情的。《礼记》成书在战国末,其中对礼的解释有不少是古人相传的理解。孔子以仁释礼,并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论语·学而》)体现了人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父母的敬爱。每个人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如果这一链条断裂,个体生命和人类也将无法存续。人由生命延续生发生命情感,这种情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儒家重视情感的共通性、普遍性,这样的情感同时是与理性统一的,是一种情理。只有承认人类有共同的情理,才能建立起共同的和普遍的价值理性。所以,儒家肯定礼的原则既是一种天理原则,也是一种情理原则。

从情理角度看,礼的思想渊源,是来自原始的氏族公社,当时人们的关系靠血缘关系维系。所以礼是从父子兄弟的关系开始,是从亲中来的。中国文化传统中,人伦观念和人伦关系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六亲”“九族”横贯了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五伦”。《尚书·尧典》就有了“五品”“五教”之说。“五伦”是五项社会关系——等级次序,指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的相互关系。礼,特别注重和强调人伦关系与人伦道德。孔子以礼仁结合,主张“仁者爱人”,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要相亲友善,对等互助。孔子说的爱人适用于所有的人,但又不是对一切人一视同仁,是先内后外,既有次第,又有厚薄。因此,礼实际是一种爱有差等的制度伦理体系。这种制度伦理体系的内容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在这里,五伦的要求与义务是不平等的,但是有对等性,是以情理为基础的。“五伦”关系是父慈子孝、君惠臣忠、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朋友有信;而“五伦”教化即是培育内心的情理。这样的思想,体现出儒家礼治的基本精神和基本逻辑。所以,中国传统礼文化中,祭祀祖先是第一位的。侯外庐曾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作‘社稷”。国家混合于家族之中的宗法社会制度,就是礼制社会,是讲情理的社会。

三、礼的伦理之用

原始氏族社会,人们常以具有象征意义的物品,连同一系列的象征性活动,构成种种仪式,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伦理诉求。这些礼仪,不仅成为社会生活的传统习惯,而且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伦理规范。从现有文献看,至少在西周后期与春秋时期,“礼”虽然包含基于天地鬼神信仰的祭祀,但礼之体系的功能更主要是人间的、社会的、伦理的。《礼记》中有记载孔子关于祭祀礼的形式和内涵的讲解:“故玄酒在室,醴盏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这样的行为仪式,于庄重虔敬中体现了礼的伦理教化的内涵和功能。孔子对民众的鬼神信仰也不反对,而是视之为一种教化民众的手段,一种可以令“百众以畏,万民以服”的设制,是传统的神道设教。所以孔子主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百姓在祭祀仪式上也应持虔诚恭敬态度。这也就是荀子所说的“百姓以为神,君子以为文”。

可以说,神道设教的意义即是礼的伦理之用,后来则越来越理性化、世俗化了。成就一个现世的礼治社会是儒家最中心的关怀,所以儒家思想最重视礼的伦理建构和经世致用。孔子认为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理想的治国之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种治国方略也叫礼治或伦理之治,是根源于天理和情理的伦理主义。关于礼的伦理之用,《礼记·昏义》中有一段话说得清楚:“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義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这是一个伦理序列和伦理体系,其基本取向是和谐,所谓“礼之用和为贵”,是等级和谐,也可以叫作中庸和谐。《中庸》有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的伦理之用是贯通于天地万物的,是天人合一的。

【参考文献】

[1]王文锦.礼记译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1.

[2]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4]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M].北京:三联书店,200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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