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问题研究
2017-09-23杨宝春姜殿平
辽宁经贸信息 2017年5期
关键词:银行
◇杨宝春 姜殿平
关于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问题研究
◇杨宝春 姜殿平
经济下行期间,不良贷款也有所增加,清收处置降低不良贷款率已成为各商业银行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结合我行实际工作,清收不良贷款可通过债务重组、还本免息、资产转让、法律清收等多种手段,其中法律手段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已成为清收不良贷款的重要的、有效的手段之一。基于法律的视角,认真研究近年来出台的法律规定及具体司法实践,对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供各行在清收不良贷款时参考。
一、诉讼策略问题研究
(一)前移起诉关口、把握有利诉讼时机。
针对近几年不良贷款的发案情况,为防范债务人恶意逃废债务,避免抵质押物或借款人的有效资产被其他债权人在先查封,除了进行非诉催收外,还要全面动态地掌握债务人资产状况,提前完成行内起诉审批手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诉讼并申请资产保全,保障诉讼清收效果。
(二)结合债务人财产情况,以资定诉
以资定诉,应当根据债务人(含担保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状况,合理确定诉讼目标和标的金额,制定周密、可行的诉讼方案,不得盲目诉讼。
拟提起诉讼的案件,事前应详细估算诉讼费用,结合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难易程度和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等因素,科学预测诉讼结果和执行结果,根据对胜诉执行率的评估和预测情况,确保通过诉讼至少可以收回诉讼费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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