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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人民大会堂枪击案始末

2017-09-23凤凰

辽宁经贸信息 2017年5期

◇凤凰

1966年人民大会堂枪击案始末

◇凤凰

1966年2月2日,上午10点,在人民大会堂的二楼会客厅正在进行重要国事活动。10点10分,伴随一声异常的碎响,人民大会堂北侧的一块玻璃破了。闻讯而来的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发现,一颗子弹打在了二楼的玻璃上,击穿了两层玻璃,弹头掉在两层玻璃之间。

这是人民大会堂建成以来的第一次枪击案件。当天,公安部就在人民大会堂成立了一个精干的专案小组进行现场布置。据专案组专家介绍,现场找到的子弹是一颗5.6毫米的小口径步枪子弹。在上个世纪,有许多步枪都采用这一口径,它的口径虽然小,但有效杀伤距离达上千米,就是说,如果有人在1公里以内被这种子弹击中,那可是非死即伤的。人民大会堂周围戒备森严,一般不对外开放,那么这颗子弹究竟是从哪里打过来的呢?

枪手可能藏匿于车中,当车经过人民大会堂时开枪射击

现场惟一的破案线索就是残留在玻璃上的那个弹孔。专家勘验现场发现,弹孔不足一厘米,并且很圆。有的专家推断这颗子弹实际射击距离很可能只有50米到60米,这个枪手的射击位置离人民大会堂非常近。那么枪手究竟在哪里开的枪呢?

一颗子弹的击发都需要有一个三点一线的瞄准动作,就是枪支上的准星、标尺和射手的眼睛三点在一条线上,这条瞄准线也就是子弹的弹道轨迹。专家们分析子弹在人民大会堂玻璃遗留的弹孔,把两个弹孔进行连线,它的延长线正好指向长安街的快车道,也就是说那个枪手的射击位置在长安街的快车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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