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属于社会,不归出资人所有
2017-09-22邹孝听
现代苏州 2017年18期
关键词:培育
记者 邹孝听
社会组织属于社会,不归出资人所有
记者 邹孝听

人物:李占立角色: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
“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不乱丢垃圾,针对社区乱停车不是一味跑去抱怨物业没做好,不再对楼道里漫天的小广告现象无动于衷,出行减少开车,爱惜环境……这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会上升到一个高度,我们的家庭、社区和社会都会变得美好。”李占立发出感慨的同时,也深知这样的社会治理生态循环需要从个人开始推动,渐而过渡到团队,最终走向社会。
李占立是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创新发展中心的副主任,此中心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组织,同时也孵化其他的社会组织。作为培育方,社创中心从2014年立至今,三年的时间,孵化了近200家组织,李占立从一名心理学老师到社会治理的推动者,清楚地认识到对于一座移民城市来说,邻里关系的建立,社会安全、和谐关系的营造是多么重要。
他说,“社创中心的工作之一就是通过培育各类社会组织,不断推动其发展壮大,为承担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做出贡献。这些组织虽然分布在各行各业,但共同点都是组织本身不属于出资人,而归社会所有,且以非营利为目的来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用几个词来归纳大体就是民间发起、身份合法、志愿性和奉献精神。”
三年来,李占立陪伴和见证了很多社会组织的成长,他将这些组织的诞生背景做了几大分类。“比如以文体、娱乐为兴趣的社区老年团体,这些人退休后在社区里结识跟自己有相同爱好的人,自发组织各种活动,队伍壮大后就自然就想要组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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