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隐性采访的法律界定
2017-09-21王龛
记者摇篮 2017年9期
关键词:法律
王龛
【摘 要】随着社会科技飞速进步和新闻事业的不断发展,隐性采访新闻报道以其真实、鲜活、能够吸引受众眼球的特点,直观迅速、真实可信的优势为国内越来越多的媒体所接受,也赢得了越来越多一线记者的青睐,如《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同时社会法制日益健全,权利界限越来越清晰,“隐性采访”的合法性一度引起争议,本文就隐性采访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意见。
【关键词】隐性采访 法律规范
近些年,随着我国各级电视台新闻舆论监督栏目的开办,新闻舆论监督的加强,隐性新闻采访手段运用越来越多,但由此产生的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也呈上升趋势。不少人反对隐性采访,是因为即使记者是出于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的目的,这种通过欺骗获得的新闻素材,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由于一些记者为了获得采访信息,无视法律规定,滥用隐性采访。因而,隐性采访的合法性问题仍然是一个大问题。所以,弄清新闻隐性采访的法律界限,对规范新闻采访行为、保护采访者与被采访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都具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闻隐性采访的概念
隐性采访的概念是相对于常规采访而言,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暗拍暗录暗访。新闻记者在被采访对象不知晓的前提下,利用摄、录设备秘密采集新闻事实。理论界至今没有对隐性采访给以明确的界定,从称呼上隐性采访通常又称为隐匿采访、私密采访、偷拍、暗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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