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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有关问题的探讨

2017-09-20尚华

中国经贸 2017年15期

尚华

【摘 要】 近几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在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中扮演日愈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基础设施滞后、资金不足的中西部地区更为各级地方政府所青睐。PPP模式在中西部发展快、势头猛,给人以目不暇接、日新月异之势。但是由于PPP模式最近几年才推广,各地推广应用现实经验不足,尤其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加之缺乏真正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不少项目往往从前期可行项研究、选择资本方、投资与施工建设,到后期的运营、投资回报等,均存在极不规范的情况。

【关键词】PPP模式;推广

近两年,笔者通过有限的参与PPP项目的评审工作,从多层面发现推进PPP模式面临的相关问题,就此提出一些对策及建议。

一、缺乏权威的法律法规

PPP模式在我国作为一项创新性改革,资金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涉及社会面广,必须要靠法律法规保障并有效引导,否则花样百出、后果严重。

1.地方政府的定位如何确定。作为PPP项目授权主体的政府发起PPP项目,主管部门主持编制三个文件,并与社会资本签署“框架协议”,授权项目实施单位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这是目前大部分PPP的运作模式。地方政府既是法律政策支持者、标准制造者、审核批准者、监督管理者,同时优势项目参与方,这就导致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不一致的问题。

2.由于法律制度框架不完备,部门政策不一致,目前项目运作依循的基本是“……通知”“……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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