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不断理还乱《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著作权纷争
2017-09-18法人王茜
法人 2017年9期
关键词:动画
文 《法人》记者 王茜
文化
剪不断理还乱《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著作权纷争
文 《法人》记者 王茜
央视知名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开播至今已22年,在国产动画片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知。但是,围绕这部动画片三个动漫人物的著作权纷争一直不断。8月18日,又一起关于该片的著作权纠纷案在北京朝阳法院落槌——央视动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动画”)诉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大头儿子公司”)和北京时代佳丽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一审终结。朝阳法院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后认定,央视动画享有1995版动画片、2013版动画片的著作权,对两版动画片中的三个主要人物形象享有著作权,而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授权生产、销售的大头儿子等玩偶形象侵犯了央视动画的著作权。大头儿子公司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8万元。
这已经是三年间央视动画和大头儿子公司之间涉及著作权权益的第四起诉讼了。四起诉讼先后在杭州和北京地区法院审理,各自两胜两负,双方持续多年的法院大战看得人眼花缭乱,而引发双方拉锯战的问题源头在哪里?
两个“家长”争领一个“娃娃”
从2014年开始,央视动画和大头儿子公司就“大头儿子一家”三个动漫人物的著作权问题开始打官司。大头儿子公司先将央视动画诉至杭州滨江法院,诉因为央视动画在翻拍2013版《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时重新使用了1995版动画片三个人物的基础形象,侵犯自己对原稿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要求停止侵权、停播并赔偿经济损失。……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