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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政府网络新闻发布研究

2017-09-16王宇

新媒体研究 2017年15期

王宇

摘 要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社会矛盾爆发的极端形式,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环节对于控制危机、缓解矛盾至关重要。但部分政府部门固守传统思维、消极应对,导致类似“苍南群体事件”等因网络推动放大的悲剧发生。新媒体传播环境下,有效利用网络媒体实现信息公开,从政府新闻发布人员、渠道、文本三个角度改进政府新闻发布,有利于类似事件的妥善处置和解决。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新闻发布;网络媒体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7)15-0148-02

1 “苍南群体事件”回顾

1)事件发生经过。2014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灵溪镇苍南县发生一起因城管执法人员与市民间冲突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事件起因是当地城管局开展城市管理活动的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试图制止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占道商户不予配合,双方发生肢体接触。过路市民黄某用手机记录下来这一幕。执法人员发现后要求其停止拍摄并交出已拍下的照片等资料,黄某拒绝,于是双方发生冲突,且致使黄某受伤。双方的冲突行为引发附近群众围观,并进行传播。

午后,网络平台上出现“苍南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大量群众聚集到事发地点围观,5名执法人员被围困殴打。直到下午16时许,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5位城管工作人员均受伤,2位失血性休克,病情危重,十几名参与挑头滋事的嫌疑人员均被拘留。

2015年3月20日,苍南县法院判决参与“4·19”打砸的被告李某等19人因故意伤害罪、王某等3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获刑5年6个月,最低获刑1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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