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不应一直是异乡人
2017-09-14王江涛
南方周末 2017-09-14
王江涛
居民自治是流动人口融合的一个好切入口。
广州的“住房租售同权”,杭州的“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就近入学”,加上近期舆论对“低端人口”的争议,将流动人口治理的问题又提了出来。重点还是公共服务资源的分配问题。理念上在向同权的方向转变,不过,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如果给予流动人口均等的公共服务资源,城市的承载能力达不到。对籍贯地居民来说,更实际,就是资源的争夺,担心参与分配的人多了,自己既有的利益将受到影响。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很多人离开故乡,怀抱希望,踏入异乡。一个不断变化的事实是,流动人口所带来的人才资源、资金等,正越来越深刻地帮助流入地把蛋糕做大。他们可能是街头个体户、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可能是在工厂或工地的农民工。用工或住房协议的生成,即意味着这些合法劳动、消费所产生的价值是这座城市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地域间重新配置,这与计划经济时代严打“盲流”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保障其作为国民的平等权利,是流动人口治理的基础环节。
其中一个重要权利,就是社区自治的权利。居民自治是流动人口融合的一个好切入口。农民工进城,在许多大城市,形成了以地缘为纽带的聚居区。在一些城中村,本地年轻人将房屋出租,外出买房居住,只有少量老人留驻,流动人口超过户籍居民的现象亦有出现。流动人口数量很大,但在流入地社区中的话语权却很弱,这就给社区居民自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带来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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