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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和非安全移民海上管控前置的法律困境与对策

2017-09-14陈敬根刘刊斌

国际展望 2017年5期

陈敬根+++刘刊斌

【内容提要】 随着很多难民和非安全移民选择经海路入境,海难事件增多。基于海上管控在难民与非安全移民治理中的独立性和特有价值,海上管控前置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首选对策。但是,难民和非安全移民海上管控前置存在制度供给缺口。海事公约因其关切对象而在整体适用上较为有限,“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因不适用于单纯的人命救助而易催生道德风险,基于主权的单边海事行动因“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原则而易导致海上管控法律制度冲突,海上犯罪惩防机制因缺少针对性和实操性而无法达到有效打击的目的。因此,应进一步完善难民和非安全移民海上管控法律规制,通过“默示修正程序”加快出台专项海事法律规范,通过确立人命的客体属性、报酬的优先受偿和特别补偿制度等途径完善海难救助制度,创建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创新区域性制度安排。

【关键词】 难民 非安全移民 海上管控前置 海上救助 区域性制度安排

【作者简介】 陈敬根,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刊斌,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 D5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1568-(2017)05-0081-21

【DOI编号】 10.13851/j.cnki.gjzw.201705005

随着陆地边境的封锁和难民申请的限缩,经海路入境成为目前难民和非安全移民 选择的主要途径。目前,中国学者的相关研究更关注难民和非安全移民的国际影响及发展趋势、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中国履行相关国际条约规定的难民保护与安置等国际法义务以及难民和非安全移民对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与对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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