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分析
2017-09-13刘力萍
中国经贸 2017年14期
【摘 要】“营改增”是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点税制改革方案,2012年首次在上海进行试点,2015年将房地产产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向全国全行业。“营改增”的提出对各行各业而言既有挑战也有机遇,尤其表现在税负影响方面。房地产产业一直是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近10年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巨大。但由于房地产产业具有周期长、资金额大等独特的特征,因此,明晰“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纳税的积极与消极影响对企业有效纳税筹划、降低资金风险、最大化利用闲置资金和盈余管理均具重要意义。鉴于此,本文主要就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纳税;影响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
1.“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积极影响
(1)“营改增”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征税,增值税主要是根据各环节增值额进行征税的,而营业税主要是根据销售额进行征税的,房地产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建安成本、土地成本等,其中,材料成本和建安成本原来已经承担过税负,但是在房产销售时仍然需要缴纳营业税,造成二次缴税。在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只需要在每个增值环节进行缴税,以材料成本和建安成本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进行抵扣,降低企业税负。
(2)“营改增”有益于房地产企业进行业务整合,原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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