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构建及财源培植研究
2017-09-13罗雪华
中国经贸 2017年14期
罗雪华
【摘 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成为了未来税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但是现在中国的地方税收体系及财源培植存在很大的问题。本文主要对“营改增”政策执行以后的地税体系问题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营改增”;地方税体系;构建;财源培植;研究
一、引言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构建及财源培植研究,第一方面在“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第二方面是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方向,第三方面是财源培植的研究,希望通过本篇论文的阐述,对于地方税及财源培植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二、“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
1.税收政策不完善
原有的税收政策条款设置陈旧,在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快速发展的时代,原有的税收政策已经不能适用于现在的时代特征。
2.主体税种设置不合理
除营业税和所得税以外,其他的税种零零散散,在税收里面所占的比重很小,这样的税种设计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环保专项税种和社保专项税种不完善的问题就主体税种设置不合理问题的表现。这样的主体税种设置不合理不仅仅会造成地方经济的不景气还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作,在税收范围缺乏合理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依靠非税收入来维系财政运转。行政事业型收费和罚款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主体税种缺乏合理性的情况下,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可能会有所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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