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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 模式下小微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2017-09-13三江学院商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商业会计 2017年17期

(三江学院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C2C网络交易是指个人对个人的网络交易模式。与B2B、B2C等电子商务模式相比,C2C主体为个人买家,分布范围更广,监管难度更大,征税成本更高。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目前国内已有包括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等数十家第三方平台B2C电商,其卖家均已工商注册,并正常纳税。而淘宝、拍拍网等C2C平台上的部分中小卖家,绝大部分个人网店,并未纳入征税范畴。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C2C税收问题无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大型电商平台及平台上的企业卖家日益成为纳税大户的同时,C2C平台个人网店的纳税问题一直颇具争议。实际上,电商纳税问题争议多年,这两年实体经济不景气,线下店铺经营困难,很多人归罪于电商低价竞争,并认为电商纳税低不公平,还有众多淘宝卖家根本不纳税,乃是不对等的竞争,因此强烈呼吁电商也要公平纳税。C2C电商公平纳税已经到了必须实际解决的阶段,具体征税时要分段施策。因此,针对突如其来的纳税,C2C电商应该提前做好税务筹划,预防税务风险。

一、C2C电商纳税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2016年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电子商务法草案被提请,首次定义电子商务以及第三方平台,明确电商需办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2017年,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两会期间多次提出:电商纳税问题应该解决了。据《广州日报》报道,从2017年4月起,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主要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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