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分析
2017-09-1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丽江674100
商业会计 2017年16期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丽江674100)
一、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会计处理的思考
(一)《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处理的规定。根据新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或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确认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转回的减值损失金额冲减 “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转回的减值损失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二)权益性与债务性两种金融资产减值转回处理不同的原因。大部分学者认同以下的观点:债务工具价格变动不大,一旦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这种状况会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可以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而股票的价格波动非常频繁,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价格运行方向不稳定,所以不应让这种不确定性影响到利润,其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能通过损益转回。
(三)问题的提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期对损益的影响是怎样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当期对损益又有怎样的影响?这样的影响从公司的利益角度、国家税收的利益角度是否合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