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在贵州
2017-09-08
遵义 2017年17期
中央环保督察在贵州
《礼记》有言,“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组于8月1日向贵州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例牌而言,意见当然是两方面的:一方面,肯定了贵州环保之扎实功夫。比如连续8年成功举办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组织编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颁布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法规形式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设立环保法庭和环保审判庭。在赤水河探索建立12项生态文明改革制度,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借鉴。
全省9个设区市2016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1%,全省八大水系151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森林覆盖率达到52%,环境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
另一方面,也脸红冒汗地指出了贵州环保之薄弱环节。比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督察感到,贵州省不少领导干部盲目乐观。”威宁县县城发展与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严重冲突,县城建设用地范围与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面积由2009年规划确定的2217亩扩大到目前的25411亩,“城进湖退”问题突出。一些地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工作不严不实。
此外,水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基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部分企业环境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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