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干预在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中的临床效果分析
2017-09-07罗朝汉强巴欧珠次珍
罗朝汉 强巴欧珠 次珍
【摘要】 目的 探讨院前急救干预在急性冠状动脉(冠脉)综合征(ACS)患者中的临床效果。方法 86例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与对照组, 各43例。对照组常规急救, 研究组加用院前急救干预, 比较两组效果。结果 研究组救治成功率95.35%明显高于对照组81.40%, 研究组并发症发生率11.63%明显低于对照组46.51%,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的各项检测指标水平均明显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急性冠脉综合征规范的院前急救干预, 可有效提高救治成功率, 值得推广。
【关键词】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院前急救;救治率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7.19.033
急性冠脉综合征是急诊科常见的一种危急重症, 病理基础是以冠脉粥样硬化斑块破裂或侵蚀, 进而继发完全或不完全闭塞性血栓形成等一系列综合征[1-3]。本研究就院前急救干预在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中的临床研究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1月~2016年12月间本院86例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随机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 各43例。对照组男28例(65.12%), 女15例(34.88%);年龄46~78岁, 平均年龄(59.17±10.44)岁。研究组:男26例
(60.47%), 女17例(39.53%);年龄44~80岁, 平均年龄(59.33± 10.26)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所有患者均符合相关诊断标准[4], 且经临床证实;②均为首次发病者, 且发病后第一时间入院接受治疗;③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通过;
④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合并有肝、肾、肺功能严重障碍者;②合并有恶性肿瘤者;③合并有心源性休克者;④认知障碍, 或无法正常交流者;⑤不同意接受本次研究者。
1. 3 方法
1. 3. 1 对照组 采用常規急救干预法, 患者到达急诊后, 家属先挂号, 初步的诊断, 相关检查, 缴费后检查结果后详细诊断, 医生根据相关检查结果制定科学的治疗方案, 待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再转入病房进行专科治疗。……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