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与企业家精神
2017-09-06赵光酉
商业文化 2017年20期
文/赵光酉
儒家伦理与企业家精神
文/赵光酉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企业界人士把儒商作为自己的追求理想人格。对一些成功的企业家,人们总是习惯于给他们一个“儒商”的美誉。实际上,儒商不是中国商人的现实人格,更不是指哪一种具体的商人,它是一种人们期盼的理想化人格,其对商人的期盼意义就像人们把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社会的最终归宿一样。正因为在中国文化中,商人有许多萎缩的人格特征,为了给商人正名,所以生出这么一个高尚的字眼来。在正常的使用中,人们常常用儒商来区别“奸商”,从而告别中国人传统观念上坑蒙拐骗、损人利己的商人形象。
如今,人们用儒商来概括中国商人的理想人格,伴随经济的腾飞与社会的转型,中国商人领导的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的大潮中一往无前。新时期中国商人的特点更多地体现出现代文明的特征,即寻求经济活动与社会文明、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之间的沟通,其所有的经营活动都是奠定在现代文明基础之上,有别于过去儒商的儒家伦理道德。现在需要讨论的就是,在市场经济土壤上萌生的企业家精神,能否嫁接在儒家文化的根茎上,(暂且抽象掉其它历史、文化和制度因素),用儒家的人文精神去哺育和升华它,使它具有东方魅力和文化特色?
在现代经济学之父韦伯看来,儒教旨在适应现世即“对世上万物采取一种随和态度”,而不是设法造成或支配现世。儒家重视个人德行的自我完善,“许许多多无法估量的礼节上的舒服,陪伴中国人的一生……儒教不仅不风行禁欲、冥想、苦行与遁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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