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儒家家文文化化与与山东商人的经营文化
2017-09-06徐礼媛
商业文化 2017年20期
文/徐礼媛
儒儒家家文文化化与与山东商人的经营文化
文/徐礼媛
伴随中国古代史形成于山东大地的儒学, 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 更是齐鲁文化的核心和主要代表。它深刻地塑造了中国人的国民性格, 其中尤其深刻地塑造了山东人的性格。山东人的商业观念、商业心理乃至商业文化、商业风格无不打上儒家思想的烙印。
以义为先 以义致利
义利关系是儒学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孔子把“义” 看作人立身做事的根本, 谋求物质利益必须建立在合乎道义的基础上,他主张“见利思义” 、“见得思义”。孟子继承孔子的义利思想, 也主张“ 以义制利,以义胜利。” 儒家义利观长期教化结果是使山东人格外具有道德感,这在商务活动中充分体现出来。旧中国最大的丝绸经营联合企业——瑞蚨祥就颇具代表性。
“瑞蚨祥”为儒家亚圣孟子的后裔所创, 到近代孟洛川掌舵时获得大发展。孟洛川创业之初就确立了“以德为本, 以义为先, 以义致利”的经营思想。他一手经营的瑞蚨祥之所以能够常盛不衰, 其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他在经营中始终贯穿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和道德准则。瑞蚨祥的历代当家人无不体现了“以德为本”这一思想, 在他们看来, 作为一个企业, 一个生意人, 固然是要求利的, 但必须把求利的行为首先放到为社会、为大众服务的价值取向上,这才是企业和生意人真正永恒的“价值观” 。倘若违背商业道德、利欲熏心, 坑害百姓, 做出与社会、与大众不利的恶行来, 终究是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作为报应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