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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中心形成的一般规律和趋势

2017-09-05刘源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24期

摘 要:我国正在建设国际性金融中心和多层次的区域性金融中心,迫切需要掌握和研究影响金融中心建设的各项因素和发展规律。通过梳理文献和总结国际经验发现,我国金融中心的建设需要以需求反应的自然形成模式为长期战略。但在短期,政府应当采取制度设计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主导模式,不能坐等漫长的自然形成过程。当金融中心的建设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路径依赖,再通过恰当的退出机制完成由政府主导向自然形成转轨的过程。

关键词:金融中心;金融聚集;金融生态

中图分类号:F8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4-0088-02

引言

当前,我国大力建设和发展了一批区域性的经济中心,这些中心城市产生了明显的集聚效应,辐射和带动了周边区域的发展,自身则汇聚了相当程度的商贸、物流和金融资源。这些城市最初的发展是以招商引资吸引优质项目落户和引入外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发展工业为目的,上升为搭建优质金融服务平台,以金融业为城市经济的重要支柱。根据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提供的数据,这些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 、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天津、济南、青岛、石家庄、南京、苏州、杭州、宁波、温州、无锡、广州、厦门、福州、武汉、合肥、郑州、长沙 、南昌、重庆、西安、成都、昆明、南宁和乌鲁木齐。显然,处于同一区域的城市之间存在较强的竞争关系,不同区域的城市则竞争性较弱。但也有些近邻城市的关系是互补的,比如西南区域的成、渝两市和东北区域的沈阳、大连就具有较强的互补关系,金融资源在两市之间的流动频繁且成本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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