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混”字为例对语词感情色彩义的再界定
2017-09-03丁雪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9期
丁 雪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以“混”字为例对语词感情色彩义的再界定
丁 雪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现代语义学中对色彩义的定位较理性义比往往处于次要地位,但色彩义在释义、表达、交际价值等方面显示出更高的研究价值。文章以“混”字为代表,使“混”字的感情色彩义脱离理性义,并把其感情色彩义归入语境意义范畴进行研究。
感情色彩义;理性义;语境意义;“混”
一、对“色彩义”名称的重新认识
传统词汇学、语义学把词语概念意义之外的主要同交际环境有关的意义称为意义色彩、色彩意义。现代语义学则称之为附加义、附属义、伴随意义等。在这个名称问题上,笔者支持传统的“色彩义”叫法,如果再具体地说,似乎应叫做“语境色彩义”,但这个名称又刨除了理性义本身就表示情感态度的那一小部分词语,如善良、坚强、诚恳、慈祥,等等。“色彩义”恰好囊括了这两种情况,是目前为止比较适当的说法。
当然,色彩义在一定程度上是靠着理性义而存在,它的依附性已经得到学界普遍认同,但同时,“附属义”等名称却往往给人次要、劣势等印象。其实,色彩义对于词义的理解和应用来说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更高于理性义,这么说其实一点儿也不为过。理性义为词语提供作为基础的基本意义,而色彩义在基本义的基础上在实际应用中进行“添枝加叶”,以其不可或缺的交际价值提高并加强语言的表达力,增添语义的色彩。另外,外国人学汉语,如果只知道理性义是远远不够的,词义表达的丰富多彩往往就体现在色彩义中,这也是外国留学生在汉语表达时常常出现文不达意的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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