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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性治理:破解跨界水污染治理碎片化的有效路径
——以太湖流域为例

2017-09-01赵星

江西农业学报 2017年8期

赵 星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整体性治理:破解跨界水污染治理碎片化的有效路径
——以太湖流域为例

赵 星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以太湖流域的跨界治理为例,分析了跨界水污染治理中存在治理理念的碎片化、治理主体的碎片化、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碎片化等问题。指出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碎片化成因,包括利益协调和约束机制的缺失、行政体制的制约以及权威流域综合治理机构的缺失。借鉴整体性治理理论,提出了建立河长制联防联控下的流域综合治理机构为载体、构建长效合作机制为核心,培育社会资本认同的整体性治理途径。

跨界水污染;河长制;碎片化;整体性治理

1 跨界水污染与整体性治理

水资源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随地势高低的变化而流动,决定了河流和湖泊的污染会随着河流的范围而扩散,流域范围与行政区划边界的不一致导致了水污染跨界现象的产生。跨界污染的加剧,不仅对我国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了威胁,也对我国政府的公共治理能力提出了挑战,凸显了我国跨界公共事务治理的能力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先发展后治理”的理念导致我国水量性缺水问题尚未得到根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水质性缺水问题。在跨界水污染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加强污染跨界合作治理已成为多国政府的共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紧密,跨界水污染的社会性、区域复合性和治理的复杂性,加之我国政府的唯GDP论和政府间合作机制的不完善使得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呈现“碎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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