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是一种被信仰的力量
2017-08-30刘志松
人生十六七 2017年7期
关键词:规范
刘志松
家,对于中国人而言,意味着一种莫可名状、不可割断的情结。每到春节、中秋节等家人团聚的日子,身在异乡的游子即使不能赶回家与亲人团聚,也总会在此时此刻生发出无限的乡思,这就是“家”对于一个中国人而言的力量。家,何以在中国人心中涌动着如此巨大的情愫呢?
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而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系统是一种最古老的社会聚合形态,这一系统以血缘贯穿其历史的发展过程。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史中,血缘的力量逐渐显现出淡化的趋势,这标志着作为个体的人日益独立,个体逐渐受到关注,而日渐脱离这种“神秘力量”的束缚。但在中国,这一淡化的过程似乎慢了许多,尤其是在乡土社会中,家族的存在仍是最重要的社会整合力量,以致公权力的组织也建立在血缘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家国同构的“宗法制”传统。国是放大了的家,家是缩小了的国。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和价值主体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对“家”的理解。可以说,国家本身就是按照家的形式构建起来的。现代西方社会是以个体作为权利主体来组织社会的,而传统中国则是以“家”作为基本的权利主体来组织社会的。所以,家的观念无论是在中国人的情感中还是行为中,都是无可替代的。
家,既然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就需要一种机制去维系它的稳固性。自先秦三代,中国便逐渐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政治统治模式和社会治理模式,国家之制的精髓就是家制,所以国家法中也充斥着家的元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