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守”规则是不够的
2017-08-30孙彩平
中国德育 2017年16期
当前对法治教育的关注,再次引发大家对儿童规则意识的关注,因为从教育的逻辑上看,规则意识是法治精神的基础,也是法治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的具体实现形式。那么,当代我国儿童的规则意识究竟如何呢?
《中国儿童道德发展报告(2017)》对全国七个省份的分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守规则”是当代中国儿童(10—18岁)的整体道德风貌之一。这种守规则的整体风貌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
首先,规则与法律是儿童进行道德判断的主要理由。调查显示,近八成(79.82%)儿童认为“不应该做某事”的原因是不能违反法律和道德规则。而且,这一守规则的倾向有随着年龄增长而上升的趋势。同时,“遵守社会规范”是67.16%的儿童解释他人行为发生的主要理由。
其次,遵守规则是大部分儿童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表现。半数以上(55.12%)的儿童通常不会在公共场所因一己之私而违反规则与法律,儿童行为的守规则倾向也有着随年龄增长而整体上升的趋势。
应该说,这样的调查结果可以缓解人们对当代中国儿童“规则意识与行为”的公共焦虑,甚至值得人们欣慰,这是因为:
其一,从上述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作为精神现代化重要内涵与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与法治教育重要目标的规则与法律意识,正在年轻一代身上得到较大程度地体现和落实。规则与法律,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契约精神的集中体现。当代儿童道德主流表现出的对规则的理性认同与行为遵守倾向,说明这种现代规则意识与契约精神已经在当代中国儿童心中有了普遍的基础,这是中国未来社会秩序与文明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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