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发布行业专家谈变化
2017-08-30整理孟杨
产品可靠性报告 2017年5期
整理/孟杨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发布行业专家谈变化
整理/孟杨
从2005年2月21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推出,到2016年《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再到2017年2月20日新办法被正式审议通过,2017年7月1日起新办法施行,新旧办法的更替长达12年之久

就新办法会对汽车流通行业带来哪些重大变化,厂商关系能否真正得以改善等大家关心的问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的部分专家委员从个人研究的角度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任兴洲
新办法体现中央新发展理念
新办法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核心精神,即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汽车销售市场更加开放,将会使经销企业有更大的自主权。
新办法提出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服务网络,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充分体现了中央提出的绿色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新办法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对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予以更清晰的规定,基本厘清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建立和谐共赢的厂商关系。
汽车行业评论人 钟师
新办法内涵更加丰富
“汽车销售”取代“汽车品牌销售”,减少两字却在内涵上更加丰富。之前销售跟着品牌走,现在销售跟着汽车走,这样在汽车流通上可以体现汽车销售与服务模式多元化、竞争化和公平化的意义,不为以往被品牌以及供应商“一元化”所羁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