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蹈律动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运用
2017-08-24何周鸿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7年4期
何周鸿
[摘 要]我国大多数音乐课堂教学的方式多是以聆听为主,缺乏辅助式的教学手段,长此以往使学生丧失了对音乐这门基础素质修养课程的兴趣,缺乏主动性地去追求从音乐中获取的自我满足的目标,使得音乐课也变得黯淡无光。因此,学校音乐教育中音乐课不能仅仅停留在聆听上面,要结合舞蹈律动等手段进行学习欣赏,才能达到音乐教育的目的。舞蹈律动是从音乐入手,将教师在课堂上的角色转化成引领者而非讲解者,帮助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走进音乐、欣赏音乐、理解音乐。
[关键词] 音乐;教学;舞蹈律动
“体验先于认知”的教学理念指向审美的和素质的教育,或者说是使音乐与生活离得更近。但实际上,我国大多数的音乐课堂多以聆听教学为主,音乐课堂没有什么特色,这就会使学生丧失对音乐的兴趣,也不可能让学生主动地去追求从音乐中获取的自我满足。瑞士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茨当时之所以反对把音乐的听觉训练当成纯粹的知觉训练,就在于他知道学生若长期在强制性的恐慌中接受听觉训练,而从未在心灵上领会过音乐的情感,让学生就会被训练成“虽有敏锐听觉但是对音乐麻木不仁的人”。
小学生好动是天性,也是其年龄特征所决定,所以,想让他们在规定的一堂课内快乐的学习,保持高度的集中力和注意力,只靠老师的口头式灌输是不够的。《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 版)》提出“音乐课程理念要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舞蹈、美术等其他艺术门类的有机联系,在综合过程中对不同艺术门类表现形式进行比较,拓展学生艺术视野,深化学生对音乐艺术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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