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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对辽宁省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影响

2017-08-24姜海雨焦稚雅

对外经贸 2017年6期

姜海雨 焦稚雅

[摘要]丰富的矿产资源是经济增长的先天优势,来自“自然恩赐”的矿产资源也会使该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分依赖该优势,对该地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存在负面影响。欲调节矿产资源开发与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资源税是可以充分利用的手段。资源税不仅可以有效地调整地区矿产资源产业扩张速度,而且可以影响矿产资源地区产业结构的变动方向。通过分析资源税对辽宁省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影響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资源税对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矿产资源;资源税;资源型产业;辽宁省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6-0149-02

一、资源税对辽宁省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影响现状

以资源行业最具代表性的采矿业为例,据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2009—2014年辽宁省矿业企业所缴纳的资源税费合计约为500亿元,占采矿业主营业务收入和税前利润的比重为15%和38%,相对于2011年而言下降了1—3个百分点(见表1)。而根据普华永道的测算,2014年辽宁省采矿业企业的有效税率比2012年约下降了5个百分点。矿业企业实际税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量征收的资源税与矿产资源价格的变动没有做好关联。资源低税负实际上为资源开釆和初级加工产业提供了隐性补贴。加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实施过程不够严格,也将一部分社会成本作为补贴提供给了资源型企业,从而加剧了资源型行业的超高利润。2009—2014年间,辽宁省采矿业利润总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20%~25%,是同期制造业的4~5倍,行业利润的差距甚至比以矿业为主导产业的澳大利亚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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