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照片的审美价值
2017-08-22刘涛
青年文学家 2017年24期
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摄影走进了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特别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可以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便利,随时随地地去捕捉精彩的画面和唯美的场景。摄影为何能被人们普遍接受?照片为何能被大众所喜爱?这与照片所蕴涵的审美价值是分不开的。本文主要从照片的瞬间性、情感性和想象性等特点出发,来讨论照片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照片;瞬间;想象;情感
作者简介:刘涛(1993-),男,汉族,山东淄博人,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学理论、文艺美学。
[中图分类号]:J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4--01
1826年法国的约瑟夫·尼塞弗尔·尼埃普斯拍摄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张照片,宣告了摄影术的问世,后来经过达盖尔、塔尔博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和尝试,摄影术有了长足的进步。今天,摄影技术在全球流行开来,照片走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随着社交工具的普遍应用,人们在微博、微信、QQ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照片,像自拍、风景、美食等照片越来越成为人们“秀”的焦点。照片为何有如此魅力成为整个人类普遍接受的艺术形式?照片究竟有何审美价值?
一、昙花一现,记录瞬间
“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世界上一切物质无时无刻都处在运动的状态,美好的东西在不经意间就消逝了,而照片恰恰可以捕捉瞬间,将转瞬即逝的画面定格。有人说:“照片证明了那些东西曾经在但已经逝去,像污垢。同时,它们的静态顽固得难以置信,所以就算你离开了,再回来之后它们还是同样地凝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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