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捷径:古代官员缘何热衷“法治思维”
2017-08-22官学明
青年文学家 2017年22期
关键词:法律
官学明
提起古代官员平时读啥书?大家很容易想到“孔孟之道、四书五经、经史子集”等,毕竟古代以儒学为正统文化,科举考试也以此为内容,其实,这样的想法符合逻辑,但多少有点想当然。
古代确非严格意义上的“法治社会”,但“制定法律并以法治理”却是历代皇帝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之一。以汉朝为例,法令之多,可谓汗牛充栋。萧何作九章,韩信订军法,叔孙通制仪法。到汉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死罪就有一万多种。法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隋唐以后,国家颁布的法令就更多了。
既然有了法,皇帝自然高度重视官员学法。秦丞相李斯曾给秦始皇打报告,提出“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意思是说想学习法令的人,须以各级官员为老师。此话从另一角度理解,各级官员必须学法,否则你怎么当老师呢?
唐睿宗也是提倡官员学法的典范。他曾下令:“律令格式,为政之本,内外官人,退食之暇,各宜寻览。仍以当司格令书于厅事之壁,俯仰观瞻,使免遗忘。”此段后面几句的意思是,各级官员要将法律条文在机关大院的墙上张贴,以方便官员随时诵读,牢记在心。
历代帝王不仅倡导官员学习法律,而且还对官员严格考核奖惩,引导官员自觉学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时,首创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具体做法是:每年对任职期满后的各级官员组织统一“试判”考试;考试内容是考官提供几则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据材料写司法判决书,以综合考察考生是否通晓法令规章,能否融会贯通,乃至文理是否通畅,书法是否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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