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立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五大焦点引人注目
2017-08-16张璐晶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31期
张璐晶
两部委PPP领域的权责如何划分?如何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讨论了一年多,用“千呼万唤始出来”形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PPP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一点也不夸张。
去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立法工作进度,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也将此项立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
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多次论证和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研究起草了《PPP条例(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1日发布。业界普遍认为,《PPP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意味着PPP立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社会公众可以在2017年8月22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中国经济周刊》就《PPP条例》起草过程中争议的焦点问题采访了业界人士,共同讨论这一PPP立法道路上里程碑式的大事件。
焦点一: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边界如何明确?
截至2017年6月底,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两部委推动的PPP项目总额已超过20万亿元,落地5.57万亿元。
由于部委的分工和职能不同,在长期的工作开展中存在着两套细则。因此,在PPP领域这两个部委的职责如何划分,一直是业内关注的重点。
业界普遍认为,2016年7月7月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两部委的权责划分定了基调。会议提出,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两个领域推广PPP模式,分别由财政部和发改委统筹。
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这两个领域的区分还是没有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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