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参赌,孔令辉的麻烦有多大?
2017-08-15
东西南北 2017年13期
孔令辉的未来如何尚不可知,但此事无疑是一记警钟,让文体娱乐圈此前心理懈怠的党员干部们振聋发聩。
孔令辉疑似涉嫌参赌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他回应说自己是被无辜牵连的。
具体如何不得而知,不过此事件中最扎眼的无疑是他的身份——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这一点上,国家体育总局回应得足够明确: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著名运动员、教练员更应注重自身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带头遵纪守法。
国家乒乓球队的各级教练员只是技术职务,如果没有兼任行政职务,便没有具体的行政级别。但是,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的声明来看,孔令辉应当属于参公人员,也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如果参赌属实,那他便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公务员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条例。
依照我国法律,普通人如果不是组织赌博、开设赌场——就像郭美美那样,只是参与赌博,那么并不触及刑法,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罚款,该怎么办怎么办。
但是早在2005年,两高就公布施行了《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专门规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从重处罚就意味着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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