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上勇于探索创新
——解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之一
2017-08-15辛薇杭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研究员
杭州 2017年3期
辛薇| 杭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研究员
在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上勇于探索创新
——解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之一
辛薇| 杭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研究员
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为杭州今后五年的发展明确了奋斗目标,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举措。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中要求做到“五个显著提升”,其中第三个显著提升是“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并明确要求达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力争成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先行区。
广意的城市治理涵盖了建设和管理,是西方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来的,包括政府管理和公众参与两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要在城市主体或城市利益相关者——政府部门、经济领域中的营利组织、市民社会和公众群体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一种运行机制、一种制度安排,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对话、合作及参与来分担城市决策的能力,来解决城市发展的各种公共问题。为此,一个好的城市治理体系,一定是包括政府部门和市民等社会力量在内的多元共治的协商、对话、妥协的互动系统。
去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创新城市发展方式,特别要求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城市的发展即涵盖了城市建设更包括了城市的管理,多少年来城市建设的主体是政府,建设主体的集中容易导致城市建设决策机制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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