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邵洵美的“过节”
2017-08-11孙玉祥
同舟共进 2017年8期
孙玉祥
【两人首次碰面】
鲁迅应该算得上是文人中的“富豪”。有学者根据《鲁迅日记》里所记的他工作后的每年所得,得出这样一组数据:鲁迅前期在北京教育界任公务员,14年的总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328万元人民币;中期在厦门、广州做大学教授,1年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35万元人民币;后期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9年总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452万元。
还有一种算法是,银元的标准重量是26.6克左右,经过流通磨擦,也不会低于25克。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元银元约折合人民币(2009年)60至70元,鲁迅每月有300到500元银元的收入,就相当于现在的1.8万元到3.5万元收入了。在后期则更多,有时年收入达15000元银元,相当于现在的近100万元。因此鲁迅对自己经济状况曾有过明确的表述:“我的生活其实决不算苦。”“我不能说穷,但说有钱也不对。”
鲁迅幼时有一段从小康坠入困顿的生活经历。1894年,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科举舞弊案锒铛入狱,随之而来的是父亲长期患病,花光家里积蓄后,不治身亡。家境因此败落,不仅卖了房子,还饱受邻里亲戚的白眼。家庭的变故,使鲁迅从少年时候起就亲近底层人民,尤其是在他祖父入狱前后,不得不到农村的亲戚家避难。在那里,他与农村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有时也到地里“偷”豆子煮了吃。鲁迅一生都把他与农村朋友这种朴素真诚的关系当作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来怀念——他不认为穷人是该被奴役、践踏的,穷人有他们的尊严和人格——多年后,他甚至在作品《一件小事》中描写过这样一个情景:在一个贫穷但勇于担当的车夫面前,兜里有大把铜元的“我”感到了“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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