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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权力

2017-08-11李英

北京文学 2017年8期

李英

面对“前腐后继”的村官腐败,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创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意味着中国农村基层民主从“秋菊打官司”式的上访告状,进入了农村管理行使“第三种权力”——分权制衡、民主监督的阶段。

为什么农村群众与基层干部对腐败行为那样深恶痛绝,他们的心灵深处有过怎样的幽怨、奋争、博弈,作过怎样的艰苦寻找和不懈探索,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益实践与探索,是否折射出农村民主政治的希望之光?

引言

2004年6月18日,浙江省武義县后陈村建立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意味着中国农村基层民主从“秋菊打官司”式的上访告状,进入了农村管理行使“第三种权力”——分权制衡、民主监督的阶段。

后陈经验引起了市、省、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于2005年6月16日亲自到后陈村调研并在村里主持召开座谈会,对后陈经验给予充分肯定。随后“后陈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这是一次农村民主自治的生动实践,然而其内幕却鲜为人知。作为一名新闻从业者,我历时三年深入采访,记录这一事件错综复杂的全过程,记录农村群众与基层干部对腐败行为的深恶痛绝,他们的幽怨、奋争和对民主的艰苦探寻。

一、后陈从“红旗村”变“问题村”

2003年岁尾,“前腐后继”的村官腐败像一群闻到血腥味的鬣狗,赶不跑,轰不绝,这深深困扰着两个人:一位是武义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骆瑞生,另一位是白洋街道工业办公室副主任胡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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