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
2017-08-09秦雅静��
现代交际 2017年15期
秦雅静��
摘要:医疗知情同意制度是医患之间沟通的桥梁。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是实现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的保障,但是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履行主体和判断标准方面均存在不足。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因此需要在履行方式、履行主体、判断标准等方面完善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进而建立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保护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的实现,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关键词:医疗知情同意权 告知义务 医疗特殊干预权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5-0014-03
在医疗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患者无法对自己的病情做出客观的、全面的判断,这就需要医务人员履行告知、说明的义务。实践中,纠纷往往就发生在医疗知情同意环节,医疗知情同意实质是医患沟通的一个过程,哈医大的杀医案中主治医师事后接受采访时说:“如果说当时能够跟他谈一谈……假如说他要是表现出来不满,他提出来,我们可能会很耐心跟他解释。”①悲剧的发生可能就是一刹那的事情,哈医大杀医案并没有医患纠纷的影子,被害人和被告人根本没有直接接触过,但是此案却提醒每一位患者和医生做好医疗知情同意环节的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患纠纷。
一、医务人员履行医疗知情同意义务的内容、方式和主体
(一)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
医疗知情同意权利是患者享有的权利,但是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医疗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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