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的异同
2017-08-09侯惟原
资治文摘 2017年5期
侯惟原
【摘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首次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其中的商品房“首次登记”关系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提供数据的重要作用。本文以南京市商品房“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权籍调查为例,分析对比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地籍调查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商品房“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权籍调查的持续改进。
【关键词】不动产权籍调查;商品房;首次登记
前言
早在2007年国家就已将“国家对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制度”写入了物权法。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机构、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
2015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资源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承担指导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
2016年6月28日,在南京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市本级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性工作。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的关系
1.含义
地籍调查是通过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对宗地的权属、界线、位置、面积、用途等进行调查,形成地籍调查数据、图件等资料,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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