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
2017-08-09郭建明
当代陕西 2017年7期
◎文/郭建明
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
◎文/郭建明
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是延安时期党组织和党员在处理党内矛盾、调整党内关系、健全党内生活过程中表现出的好作风、好做法、好习惯、好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严明党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正确选用干部等内容,构成党内政治生活的核心原则、基本目标、根本保证、有效手段和组织基础。
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延安时期,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有了比较成熟的认识,建立了规范民主集中制运行的具体制度,确立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核心原则。
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深刻阐述了“党内生活民主化”的任务,强调指出“扩大党内民主”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开好民主讨论会和座谈会、营造党内平等和民主讨论的环境等。1945年党的七大明确提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经典表述,表明民主集中制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理论形态。
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这些决定对民主集中制做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涵盖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党的组织机构和代表大会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使民主集中制逐步具体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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