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二)
2017-11-21
当代陕西 2017年7期
我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二)
(接上期)
17.旅游扶贫政策措施都有哪些?
答:(1)开展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面总结第一、二批17个旅游示范县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遴选一批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区)开展创建活动。利用三年时间,将旅游业培育成示范县(区)的支柱(主导)性产业,旅游综合收入占到全县(区)GDP的30%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到城镇就业人数的30%,农家乐经营户超过100家,人均旅游收入水平达1万元以上。
(2)积极支持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
(3)加快贫困地区景区项目建设。
(4)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用好1000万元乡村旅游专项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创建旅游特色名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的支持力度。
(5)持续抓好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派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使重点村村官培训率达到100%。2016年起,将安康旅游扶贫培训拓展到陕南三市。围绕提高乡村旅游经营户营销技能等内容,组织开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公益培训。
就业扶贫
18.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有哪些措施?
答:(1)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重点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按规定享受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支持培训机构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行政村开设培训点或培训班,引导企业在贫困县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对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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