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的家族观与后现代意义
2017-08-07张闰洙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意义
[韩]张闰洙
(韩国国立大邱教育大学 伦理教育系,大邱 42411)
儒教的家族观与后现代意义
[韩]张闰洙
(韩国国立大邱教育大学 伦理教育系,大邱 42411)
对家族的研究历来以分析现象和把握实际状况为主。然而,这种研究模式很难准确地把握家族的正体性并揭示其方向性。基于这种问题意识,我们试图通过儒教的家族观确立家族的正体性以展望未来。儒家的全部实践伦理都是从家族出发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家族占据着儒教社会的中心地位。儒教的家族是“道德的共同体”,家族成员是“关系的自我”。因此,也可以在道德行为的实践和普及上获得儒教家族的存在意义。儒家非常重视家族成员所具有的“关系”意识,并将这种意识扩大到社会乃至国家。我们可以从儒教的这种家族观中看到克服人际关系的疏远化和形成积极的“关系性”人性的可能性。当然,在儒教的家族观中也还残存着传统时代消极的文化因素,适应现代社会也有很多问题。但是,儒教家族观中的未来指向性的后现代理念价值还是值得充分关注的。
儒教的家族价值;道德共同体;人间疏外克服;关系自我;后现代
一 引 言
“他人的视线是我们的牢房,他们的想法是我们的鸟笼。”弗吉尼亚·伍尔芙的这一观点赤裸裸地描写了现代社会的疏远结构和隔限的人际关系。然而,不知何时起,一些人以为家庭的视野和想法在束缚和隔限着我们!其实幸福是家庭的存在根据,就是说与其一个人生活,还不如组建家庭生活更幸福,所以我们组建家庭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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