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小说《罪与罚》的“复调性”

2017-08-03徐颖

速读·下旬 2017年7期

摘 要:“复调小说”是巴赫金针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作品提出的理论。借助小说《罪与罚》展现“复调小说”理论对话式的形式、静态化的要求以及思想性的目标三个方面的特点,在理解《罪与罚》的深刻内容与人性深度的同时,明晰“复调小说”基本特点。

关键词:“复调小说”;《罪与罚》;对话式;思想性

“复调小说”是巴赫金在研究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针对其小说中存在的各种独立意识共存的现象而提出的理论,借用音乐中的术语“复调”而命名。“复调小说”将他人意识作为自己内心的一个对立话语与自身思想进行的相互渗透、相互交锋,最终展现出的是对于思想的感悟、对于灵魂的思索。《罪与罚》是一部极为典型的复调小说。借助小说《罪与罚》可以探究复调文学的一般特点。

一、复调的形式:对话式的解构

“复调小说”以其独特的对话式的形式区别于其他的小说结构,给以读者最为直观的冲击。在大量的双声语中,展现出“复调小说”对话式的思想解构。这种对话表现在是三个方方面:主人公之间的平等对话通过每个人物的独立意识展现出作品中多样化的价值观,主人公内心意识的自我对话通过“我”与“我”或者“我”与“他者”的对话,展现出主人公内心的纠结、思想的矛盾与冲突,作者与主人公的对话使得作者思想成为了主人公思想一个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作者意识与主人公意识的分离。

在《罪与罚》中,“复调性”的意识对话,使得文……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