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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

2017-08-03焦勇杨蕙馨

社会科学研究 2017年4期

焦勇 杨蕙馨

〔摘要〕两化融合并不是单一维度上的变量,而是具有“方向(耦合程度)”和“大小(增值能力)”的矢量特征,并且信息化和工业化也是具有矢量特征的。研究发现,2000-2014年中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不断提升,耦合程度已达到一个较高水平,且增值能力提升更多的是依靠信息化、工业化的带动;但各省市区增值能力的差异性远大于耦合程度的差异性,其区域发展本身的差异性应是重要原因;东部地区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均处于最高水平,中部地区耦合程度低于西部地区,但是增值能力高于西部地区;从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动态分解看,工业化、信息化增长所带来的增值效果大于耦合程度提升带来的增值效果,两化融合静态增值能力(I型增值能力)和两化融合横向增值能力(II型、III型增值能力)均表现为东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的特征,两化融合纵向增值能力(IV型、V型、VI型增值能力)却呈现中部地区最高,东部和西部地区处于同一水平的态势。未来政策导向应突破静态耦合程度的束缚,全面认识两化融合的双重性质,辩证地看待两化融合和信息化、工业化之间的关系,根据各地区发展状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体系。

〔关键词〕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耦合程度;增值能力

〔中图分类号〕F0629;F06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4-0046-10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提出了“再工业化”战略,通过发展先进制造技术复兴与强化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金碚,2012;黄群慧、贺俊,2013)〔1〕,但工业化的再次兴起并非直接将分散于全球范围内的制造业环节转移到本国,而是广泛渗透、融合先进信息技术的工业化再造过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①大力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在企业、产业、区域等层次中的渗透、碰撞直至融合,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新模式,而两化融合正在构成微观层面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中观层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宏观层次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重要推手(杨蕙馨等,2016)〔2〕,并成为建设工业强国、迈入发达国家行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战略举措。

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和理论研究来看,国外学者尚没有充分关注两化融合自身发展的问题,仅仅聚焦于信息化以及信息化对产业发展、经济增长的影响(Jorgenson and Stiroh,1995,1999;Dewan and Kraemer,2000;Jorgenson,2001;Gust and Marquez,2004)。〔3〕国内对两化融合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对两化融合的描述性分析(乌家培,1993、1995;吴敬琏,2006;周叔莲,2008)〔4〕,着重关注于中国两化融合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两化融合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对两化融合的实现机制、融合内涵的理论性分析(肖静华等,2006;万建香,2009;谢康、肖静华,2011;杨蕙馨等,2016)〔5〕;三是构建指标或指标体系评价两化融合水平(支燕,2009;谢康等,2012;陈庆江等,2016)。〔6〕其中第三个主题的相关研究主要从两大思路展开:(1)通过建立两化融合的指标体系,达到对两化融合的评价。这一思路的研究常见于实践领域,比如国家统计信息中心课题组、中国信息化水平评价研究课题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等均从不同侧面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2)从两化融合的内涵出发,构建两化融合的测度指标。谢康等(2012)构建了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模型,并运用SFA分析手段,分析了中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质量,这一思路从信息化和工业化两个指标的协调程度对融合水平进行了评价;陈庆江等(2016)从信息化与工业化协同演化视角出发构建共生模型并测算了中国各省市区两化融合水平。在已有研究中,从两化融合的外延特征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从协同发展视角建立单一评价指标,两种评价技术获得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别,究其原因是两种测量范式的侧重点存在差异。评价指标体系更侧重于两化融合带来的效果,而学术界构建的理论模型更加强调信息化与工业化两方面的融合程度。由此引发了本文的思考:两化融合到底是衡量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效果的变量,还是直接衡量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程度的变量?两化融合是一个维度上的变量吗?

两化融合和信息化、工业化水平的高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建立在评价指标体系下的两化融合指标更注重考察信息化、工业化程度的高低,很难出现较低工业化(信息化)水平带来更高两化融合水平的结果。但从理论上分析,应该存在两种表现形态:高水平工业化(信息化)条件下的融合和低水平工业化(信息化)条件下的融合。故而,通过前人研究成果的启发以及对两化融合的深入剖析,本文发现两化融合并不是单一维度上的变量,而是具有“方向(耦合程度)”和“大小(增值能力)”的矢量特征,并且信息化和工业化也是具有矢量特征的。本文的独到之处和创新点是在已有的信息化与工业化协同演化模型基础上,完整地提出两化融合的双重特征,并構建逻辑严密的理论分析框架和两化融合矢量数学模型,给出关于两化融合方向、大小的计算方式;构建两化融合矢量特征的动态模型,刻画两化融合的I型、II型、III型、IV型、V型、VI型增值能力;结合理论框架及数学模型,测算2000-2014年两化融合的矢量特征数值,并对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进行分解。

二、两化融合的理论分析模型

(一)两化融合矢量的基本模型

1.两化融合的“方向”特征。信息化和工业化两种系统在要素、手段、形态等方面从相互结合、渗透到彼此交融的相互作用过程,本质上是信息化和工业化两个彼此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系统之间协同演化的发展过程。两化融合并非指信息化、工业化发展到何种水平,而是指信息化(工业化)对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起到了多大的推动作用;两化融合水平并不仅仅指代信息化对工业化促进作用的大小,而是包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两个维度。根据杨蕙馨等(2016)、陈庆江等(2016)的论述和启发,本文构建的两化融合协同演化模型为:

dxdt=r1x(1-xN1+φ1yN2)

dydt=r2y(1-yN2+φ2xN1)(1)

其中,x、y分别代表信息化、工业化,r1、r2分别是信息化、工业化的自然增长率;N1、N2分别代表信息化、工业化单独演进发展时所能达到的最高值;φ1、φ2为合作系数,分别表示工业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对信息化(工业化)水平提高的合作互惠作用,也即信息资源共享、知识外溢而产生的协同发展效应。故而模型中φ1φ2是对两化融合“方向”特征的表达。在本文的分析中,将两化融合这一维度特征定义为耦合程度。

故有,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表达式:

C=φ1·φ2(2)

将耦合程度C转化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夹角,假设信息化和工业化两条向量方向完全相同时,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C=0,即完全不耦合状态;信息化和工业化两条向量方向垂直时,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C=1,即完全耦合状态。进一步的,假定夹角和耦合程度保持线性变换关系,所以,C=2α/π,也即α=π2C,α为信息化与工业化的夹角,将表达式(2)代入,夹角的表达式为,

α=πφ1φ22(3)

2.两化融合的“大小”特征。两化融合是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发展最终达到充分融合的“理想状态”,进而产生良好的融合效果。所以两化融合能力的大小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两化融合的“方向”,二是构成融合大小的信息化(工业化)水平。例如,两化融合的方向特征并不明显,协同发展的效应处于较低水平,那么,即使信息化、工业化处于较高水平也不能带来较好的融合效果。本文将两化融合效果的大小这一维度特征定义为增值能力,同时将两个向量(工业化、信息化)组成的平行四边形面积定义为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测度,此四边形面积大小受到两个因素影响,其一是矢量信息化、工业化大小,即x、y的大小,也即现实生活中信息化、工业化发展水平的大小;其二是x、y的方向性,即信息化与工业化的夹角α。所以,一般情形下,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表达式为:V=x·y·sinα,将式(3)代入,所以有,α=πφ1φ22。

V=x·y·sinπφ1φ22(4)

式(4)中,V为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函数表达。

(二)两化融合的演进模式

图1从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两个层面分析各地区两化融合的演进模式。根据耦合程度高低和增值能力大小划分为四个区域。I区域内,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高,同时增值能力大,例如德国的高端制造业,信息技术与工业制造在高水平上充分融合;II区域内,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低,但是增值能力大,表明企业、行业或区域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尽管较低,然而凭借较高的信息化基础和工业化水平依然能够带来较高的增值能力;III区域内,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低,增值能力小;IV区域内,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虽然高,增值能力却不大,表明尽管信息化与工业化充分协同发展,但是受制于较低的信息化(工业化)水平,协同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并不高。

基于两化融合两个角度的演进,模式(2)和模式④的共同特征是增值能力相对水平不发生改变,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上升;模式①和模式(3)的共同特征是耦合程度不变条件下实现了增值能力的跃升,即两化融合的两个方面(工业化和信息化)之间的协同作用力大小并未发生改变,而是通过提高工业化水平或是信息化水平提升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

(三)两化融合的动态模型

从动态的角度来看,两化融合的两个方面即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是指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动工業化与信息化同步进行、协同发展(杨蕙馨等,2016)。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是指信息化与工业化耦合形成的协同互惠作用力,以及结合现有信息化、工业化水平的效益所增加的效果。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通常存在上升、不变和下降三种情形,鉴于中国各地区的发展实践均以上升为主,所以本文以两化融合增值能力上升进行理论分析,而上升的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业化水平不变条件下,由于信息化增长所带动的增值能力上升;二是信息化水平不变条件下,由于工业化增长所促进的增值能力上升;三是信息化与工业化同时增长所带来的增值能力上升。

假设信息化、工业化水平分别由x0、y0增长到(x0+Δx)、(y0+Δy),耦合程度则由基期的C0=φ1·φ2变化为报告期的C1=φ*1·φ*2,夹角由α0增长到α1,所以有,

V1=(x0+Δx)(y0+Δy)sinα1(5)

将增长的信息化、工业化水平因素分解后可以将式(5)展开成式(6),

V1=V0+x0Δysinα1+y0Δxsinα1+ΔxΔysinα1(6)

继而夹角由α0增长到α1,再将这一因素作分解,获得报告期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分解形式如式(7),

V1=x0y0sinα0Ι型增值+x0Δysinα0+y0Δxsinα0II型增值+ΔxΔysinα0III型增值+x0y0[sinα1-sinα0]IV型增值+x0Δy[sinα1-sinα0]+y0Δx[sinα1-sinα0]V型增值+ΔxΔy[sinα1-sinα0]VI型增值(7)

将式(3)关于夹角的表达式代入式(7),可获得报告期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的分解公式:

V1=x0y0sinπφ1φ22Ι型增值+x0Δysinπφ1φ22+y0Δxsinπφ1φ22II型增值+ΔxΔysinπφ1φ22III型增值+x0y0[sinπφ*1φ*22-sinπφ1φ22]IV型增值+x0Δy[sinπφ*1φ*22-sinπφ1φ22]+y0Δx[sinπφ*1φ*22-sinπφ1φ22]V型增值+ΔxΔy[sinπφ*1φ*22-sinπφ1φ22]VI型增值(8)

在式(8)中,报告期两化融合增值能力提升由六种增值能力共同构成,分别为I型到VI型增值能力,共有八项构成。其中,II型、V型增值能力均有两项。两化融合I型增值能力,两化融合耦合程度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水平都不改变所带来的原始增值效果;两化融合II型增值能力,两化融合耦合程度不变,信息化或工业化增长带来的增值效果;两化融合III型增值能力,两化融合耦合程度不变,信息化与工业化增长的交互影响带来的增值效果;两化融合IV型增值能力,两化融合耦合程度提升带来的补偿效应,也即建立在原始信息化、工业化水平上,单纯由耦合程度提升带来的增值效果;两化融合V型增值能力,两化融合耦合程度提升,同时信息化或工业化增长带来的增值效果;两化融合VI型增值能力,两化融合耦合程度提升,同时信息化和工业化增长的交互影响带来的增值效果。

报告期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可以继续归纳为三大项:第一项为两化融合静态增值能力,包含I型增值能力,指基期的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第二项为两化融合横向增值能力,包含II型增值能力和III型增值能力,指两化融合耦合程度不变,由于信息化、工业化水平上升引致的增值效果;第三项为两化融合纵向增值能力,包含IV型增值能力、V型增值能力和VI型增值能力,指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上升带来的综合效果。

三、耦合程度与增值能力的指标及数据

(一)指标构建

增值能力指标是建立在信息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和耦合程度基础上的,涉及的基础性指标分别为信息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和耦合程度。

1.工业化水平。沿用陈庆江等(2016)的指标体系,工业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由五个方面的综合评价组成,分别为人均GDP、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之比、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工业部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同时参照陈佳贵等给出的工业化发展水平权重体系可获得2000-2014年各地区工业化水平。

2.信息化水平。反映信息化水平的指标直接来自《中国信息年鉴》,以“各地区信息化发展指数”作为测度指标。

3.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根据杨蕙馨等(2016)、陈庆江等(2016)构建的两化融合协同演化模型,并结合谢康等(2012)提出的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模型,利用Battese和Coelli构建的SFA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可以构建式(9)工业化带动信息化模型:

x=f(y,i,t)exp(Vit-Uit)(9)

式(9)表示在工业化带动作用下信息化能够达到的水平。同理可以构建式(10)信息化促进工业化模型:

y=f(x,i,t)exp(Vit-Uit)(10)

其中,V代表信息化(工业化)进程中存在的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假设Vit~N(0,σV2);U为效率损失,即工业化(信息化)影响下信息化(工业化)所能达到的最优水平。信息化(工业化)实际值和前沿面两者的相对距离可以衡量式(1)中合作互惠力量的大小,例如,信息化水平的实际值和前沿面差距越小,实际值越接近前沿面,从而印证工业化对信息化产生的作用越强。基于上述分析,构建合作系数指标如式(11)和式(12):

φ1=xopt(x)(11)

φ2=yopt(y)(12)

opt(x)、opt(y)分別为信息化(工业化)的最优水平,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φ1,φ2可以进一步表达为,

C=φ1φ2=xopt(x)·yopt(y)(13)

通过SFA模型,结合各地区工业化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发展水平数据,可分别得到信息化对工业化的带动作用和工业化对信息化的拉动作用φ1、φ2,进而可衡量各地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水平。

①表1中给出了2000、2005、2010、2014年共计4个代表性年份的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增值能力数值,其他年份的数值未列出,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作者联系索取。

(二)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研究对象是2000-2014年中国内地31个省市区的样本数据。其中,2000-2005年的信息化水平数据来自2007年《中国信息年鉴》,2006-2014年信息化水平数据取自2014年和2015年《中国信息年鉴》。

在测算工业化水平的基础性指标中,各地区GDP数值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库,并采用汇率法和购买力平价法折算,实际GDP采用两者的平均值;汇率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00-2014年各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城镇人口、总人口、第一产业就业、总就业等指标原始数值均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库,少量缺失数值按照均值插值法填补。

四、测算结果及分析

(一)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

表1给出的2000-2014年中国内地各省市区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数值①结果表明,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并没有达到最优状态,这和谢康等(2012)所获得的结论一致。2000-2014年各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有良好增长性,各地区数值均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例如,北京市耦合系数由2000年的0892稳步增长到2014年的0927;上海的耦合系数一直处于高水平,2000年两化融合的耦合系数已达到0962,2014年这一数值进一步增长到0966;另有部分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其经济地位不匹配,例如,宁夏的耦合系数较大,2000年耦合系数达到0896,并进一步上升到2014年的0908。根据测算结果,除北京、上海、广东和宁夏四个地区,其他区域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均低于0900,信息化与工业化没有达到高耦合程度,但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处于长期增长通道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协同作用,且存在较大上升空间。

同时,2000-2014年各地区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例如,北京市的增值系数由2000年的0548逐步增长到2014年的0947;2014年江苏省增值系数为0519,较2000年增长了192倍;贵州省增值系数更是由2000年的0018增长到2014年的0171,增长了832倍。但是,各省市区两化融合增值能力具有显著异质性,2014年北京市的增值系数最高,而最低的是西藏,增值系数仅为0067,相当于北京市同期水平的791%。总的来看,工业化水平高、信息化发展较为完善的东部地区,例如,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占据前六甲;而西藏、甘肃、贵州等地区的两化融合增值能力处于较弱水平。

如图2所示,中国内地各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不断上升,耦合系数由2000年的0614上升到2014年的0722,增长1757%,年均增长率116%,耦合程度呈现缓慢增长态势。从不同年份看,耦合系数的增长较为平稳,并未出现大波动,2000-2001年的增长率最快,然而增长速度也仅为149%,而增长率最慢的2013-2014年,这一数值也达到094%。2000-2014年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增长速度整体表现出缓慢下降趋势,耦合程度增长率下降,这和杨蕙馨等(2016)的理论研究不谋而合,两化融合耦合程度表现为时间的一阶增函数、二阶减函数动态变化特质。

但此间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增长较快,增值系数由2000年的0138增长到2014年的0301,年均增长率达到575%,超过耦合程度的增长率水平。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提升,主要由耦合程度提升和信息化(工业化)发展两方面因素带来,由于耦合程度处于缓慢上升通道中,增值能力的增长更多的是由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带来的。这便提出了两化融合实践中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推动两化融合发展,不单纯是提高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耦合程度、协同发展程度,同时依然需要大力提升信息化、工业化水平,因为现阶段这方面仍然是两化融合效益的主要来源。

(二)两化融合的演进路径

图3绘制了2000年中国内地各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与增值能力二维图形,虚线均为2000年耦合程度与增值能力的平均值。2000年中国两化融合耦合程度与增值能力的平均数值分别为0614、0138,两化融合耦合程度高于平均值的地区有18个,两化融合增值能力高于平均值的地区仅9个,主要原因是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变异程度高于耦合程度的变异程度。耦合程度的标准差为0181,变异系数为2955%,而同期增值能力的标准差为0117,变异系数却达到惊人的8480%。就不同地区而言,两化融合所带来的增值能力具有显著的区域异质性,增值能力值最低的地区仅0018,最高地区达到0548。数值背后的经济学含义是:增值能力的异质性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地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耦合程度的大小,其二则关涉地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水平。

以2000年各地区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的平均值作为图3中四个象限划分的依据,2000年各地区很少落入II象限中,即当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处于较低水平时,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很难处于较高水平。与此鲜明对比的是I象限中取值较多,并且较为分散。导致上述格局的主要原因在于,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提升是增值能力提升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较低很难带来较高的增值能力,但是即使耦合系数大,也依然存在着增值系数低的区域,例如青海省。所以,大力推动耦合程度的提高,构成推动各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极为重要的关键环节。

图4绘制了2014年各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与增值能力二维图形,从图3和图4的对比中可以发现,散点朝右上方运动,各地区整体落入I象限中为了方便与图3进行对比,考察两化融合的动态变化特征,图4中的两条虚线并不是2014年耦合程度、增值能力的平均值,而是沿用2000年对应指标的平均值。,这表明,经过2000-2014年的发展,各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均实现了快速上升,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不断上升,2014年两者的平均值分别达到0722、0301,同2000年比较,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提高118倍。

进一步的,由图4和图3比较发现,处于III象限的散点大量减少,再综合对比图1中两化融合演进模式,可以发现III象限的散点存在三种演进模式。第一种是模式(3),即散点由象限III运动到象限II,两化融合由(低,小)演进到(低,大)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因地区信息化和工业化水平快速提升带来了更高的增值能力。第二种是模式④,即散点由象限III运动到象限IV,两化融合由(低,小)演进到(高,小)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提高较快,但是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水平较低,即处于较低水平的高耦合。推动信息化、工业化发展成为破除该类地区两化融合发展瓶颈、实现增值能力提升的方向性选择。第三种是模式⑤,即散点由象限III运动到象限I,两化融合直接由(低,小)演进到(高,大)模式,这一模式实现了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的双重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实现了飞跃,也仍然处于I象限的低端水平。

表2给出了2000年和2014年各省市区耦合程度与增值能力的路径分类。结果显示,2000年两化融合耦合程度较高地区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海南、宁夏、新疆、青海等地区,两化融合增值能力较高地区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海南、天津、江苏、福建等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相匹配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海南、山东、辽宁、陕西、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山西、云南、贵州等14个省市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匹配是指地区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处于相同取值区间,即表2中对角线的区间。新疆、青海的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处于第一序列中,但是增值能力却处于第三序列中。從中可以看出,两化融合耦合程度高的地区不一定就是增值能力强的地区,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协调问题。令人意外的是宁夏、新疆、青海等地区耦合程度处于第一序列中,但是增值能力均不在第一序列中,说明这类地区信息化和工业化两者之间产生了较好的协同力量,耦合程度高,但是受制于较低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水平,不能带来更高的效益增值。总之,这一类型地区处于低水平的高耦合状态。

图5绘制了东中西部地区2000-2014年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的动态演进路径,直观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性。东部地区两化融合的整体水平较高,所有年份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数值均处于I象限中,东部地区两化融合实践走在全国前列。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增值能力均处于较低水平,尤其是中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显著低于西部地区。

从动态变化来看,东部地区的两化融合指标从象限I中的较低水平逐步向象限I中的较高水平演进,两化融合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分别由2000年的0726、0240提高到2014年的0798、0488;中部地区由象限III中的较低位置向较高水平运动,2014年数值进入象限II中,从动态发展来看,符合图1中模式(3)的运动轨迹;西部地区则由象限III运动到象限IV,符合图1中模式④的运动轨迹。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两化融合呈现两种风格迥异的发展模式,中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不高,融合的经济效益却很大;西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处于较高水平,然而经济效益并不高。

(三)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动态分解

表3根据理论分析模型中对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动态分解,经计算后获得了自2000年到2014年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动态分解值。从全国的平均数值来看,2014年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由大到小依次为:I型>II型>III型>IV型>V>VI型。两化融合I型增值能力最强,达到0138,占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4606%,从2000-2014年发展情况来看,2000年及以前所积累的增值能力不足2014年的一半,且一大半由信息化、工业化及两化融合耦合程度提升综合带来。尤其是两化融合II型增值能力有重要贡献,达0117,占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3919%,两化融合横向增值能力系数总和达到0135。与此对应的是两化融合的纵向增值能力系数仅为0027,占比896%。可以认为,现阶段各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更多地体现为工业化、信息化增长带来的增长效果,而由于耦合程度提升带来的增长效果偏低。

从不同省份的分解数值来看,两化融合I型增值能力仍然构成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例如,北京、山东、甘肃,I型增值能力占总增值能力的比例分别为6242%、3795%、8783%。两化融合II型增值能力中,第2项和第3项分别代表耦合程度不变,工业化水平、信息化水平提升带来的增值能力提升。从各地区数值来看,大多数表现为第3项数值大于第2项,也即信息化水平提升带来的增值能力提升更明显。然而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重庆、贵州六个地区的II型增值能力中,工业化水平提升带来的促进作用大于信息化水平提升的作用。

五、结论和启示

本文在构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理论分析框架基础上,全面地刻画了中国内地各省市区两化融合的演进路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动态模型,分析各地区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动力来源。研究发现:2000-2014年,各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与增值能力不断提升和增强,融合效果趋好。部分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和工业化两者之间的协调性较高,但是受制于较低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水平,不能带来更高的效益增值,处于低水平高耦合状态。大力提升两化融合增值能力需要全面看待信息化、工业化以及两者耦合的问题,耦合程度提升是增值能力提升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较低难以带来较高的增值能力。现阶段耦合程度增长潜力有限,大力提升信息化、工业化水平成为两化融合增值能力提升的主要动力来源。东中西部地区的两化融合具有显著异质性,东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均处于最高水平,中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低于西部地区,但是增值能力却高于西部地区。从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动态分解来看,2014年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构成中,两化融合静态增值能力(I型增值能力)占据近一半的贡献,另外一半的影响来自两化融合横向增值能力和纵向增值能力,横向增值能力强于纵向增值能力,即增值能力中由于耦合程度提升带来的增值效果偏低。从两化融合的东中西部地区分解来看,两化融合静态增值能力和横向增值能力表现为东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的态势,而两化融合的纵向增值能力却呈现中部地区最高、东部和西部地区处于同一水平的态势。提升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对于中部地区增值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获得四点启示:

1.破除对两化融合的认知误区。一是认为两化融合的历史进程就是信息化和工业化自身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观点影响下测度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仅仅着重于两化融合程度的评价分解,由此获得的各地区两化融合程度的数值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进程、信息化水平高度一致;二是认为两化融合只是单一维度的概念,将两化融合理解成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协调能力。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在认识层面上深化对两化融合双重性质的把握。两化融合具有“方向”和“大小”两个矢量特征,两者不可偏废。推动两化融合发展,既要重视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协调发展可带来的强大的耦合能力,但如果仅仅关注这一角度也有可能会付出巨大的政策成本,结果却是低水平的高耦合状态,因为即使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协调能力强,但是受制于较低的工业化水平、信息化基础,仍无法为社会带来强大的融合效果。故而,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耦合程度的提高不是目的,通过较高的耦合程度带来更高的效益从而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才能真正发挥更大的效益。

2.辩证地看待两化融合以及信息化、工业化之间的关系。两化融合表现为信息化和工业化两者之间的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两化融合不是地区发展名片,而是需要切实落地。两化融合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更快地发展,带来更多的融合效果。由此引出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考量的一个问题是两化融合的边界。各地区并不是简单地投入大量资源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便是最优决策,有限的资源既可以用于两化融合建设,也可以投入信息化建设或者工业化发展中,所以需要考察边际投入所带来的增值量。若某一地区两化融合发展的耦合程度处于较高水平阶段,而信息化和工业化水平却处于较低水平时,即使将更多的资源投入两化融合,其耦合程度提升所带来的实际提升效果的增长也不会很快;建立在较低两化融合增值能力的两翼(也即信息化、工业化水平)上帶来的增值能力提升效果也不会大,所以资源应更多地投入信息化、工业化建设,如此带来的效果会更加显著。

3.突破静态两化融合耦合程度的束缚,引导两化融合向高增值能力方向发展。引导两化融合耦合程度以及信息化、工业化均衡发展,才能获得最大化的增值效果。这需要充分发挥工业化对融合发展的拉动作用,促进工业化进程充分吸收信息化发展的前沿技术,引导工业化向更高水平突破和变革,进而朝纵深方向发展,增强聚核能力。同时应注重信息化对融合发展的推动作用,以信息化的发展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广泛运用,引导信息化横向扩张,增强扩网能力。

4.根据各地区两化融合发展的不同状态,实施促进两化融合发展的差异性精准政策体系。本文的研究对此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具体而言,东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和增值能力已达到较高发展水平,现阶段的发展不再需要政策推动,而是应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为主导,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朝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发展。中部地区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较高,但是耦合程度的发展却严重滞后,所以政策的发力点应该是注重两化融合耦合程度的提升,将资源向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建设倾斜。西部地区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较高,但是增值能力较为薄弱,有限的资源更应该朝信息化建设和工业化建设倾斜,否则即使将更多的资源用于两化融合建设能够带来的融合效益也不会大。从具体的省份看,辽宁、湖北、吉林、内蒙古等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较强,但是耦合程度较低,所以政策制定的侧重点应该是以提高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为主,强化信息化与工业化协同能力;四川、青海、新疆、西藏耦合程度处于较高水平,但是增值能力较弱,所以政策重点应是提高这些地区两化融合的增值能力,核心是发展信息化、工业化水平;山西、云南、贵州等两化融合的耦合程度低、增值能力弱,两个方面应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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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