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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EPC自杀危机干预模式研究

2017-08-01李娟

青年时代 2017年19期

李娟

摘 要:大学生自杀行为是任何一个高校教育工作者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这不单会给自杀学生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也会给周围的同学带来恶行示范,引发模仿性自杀。因此,如何避免大学生自杀,如何对有自杀意念的大学生进行危机干预,应该成为高校教育工作者研究的问题。笔者在近二十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践中,统计研究心理危机干预个案,总结出导致大学生出现自杀行为的三个因素,就是认知模式(cognitive model)、羞辱感(stigmatization)和内心冲突(internal conflicts)。然后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了应對自杀影响因素的扩展法(extended)、评价强化法(positiveevaluation)和并存法(compresence)的EPC自杀危机干预模式。希望能够从深层心理诱因层面消除自杀动力,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关键词:EPC自杀危机干预模式;认知模式;羞辱感;内心冲突

一、大学生自杀行为影响因素

(一)压力的认知模式是大学生自杀行为影响因素之一

人存在在世界上都会有压力,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何看待各种压力源的存在,是导致出现何种心理状态的主要影响因素。大学生会面临各种压力,如会有就业压力、学习压力、人际交往压力、情绪情感压力等等,各种压力源是否能够导致大学生承受不住而自杀,主要取决于人对各种压力源的认知模式。也就是说,如何看待压力的存在,带着压力能否正常学习生活,对于外部压力源的认知模式才是引发学生自杀的关键所在。因为生活中存在应激的生活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当事人如何评价压力才是关键因素[2]。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自我的成长经历,家庭关系导致的归因模式,从小形成的负性自动想法,人格特质等等都是决定外在压力源是否会给当事人带来沉重打击的重要原因,而不是外在压力源本身。因此说,对于某些学生个体,一些很小的压力源,比如说学习一门课程不及格,表白失败,皮肤黑,个子矮,健美操跳不好等等小事件都可能被知觉为毁灭性的,不可救药的,五雷轰顶似的重大事件,从而对当事人形成重大压力。如果学生个人能量补给不够,缺乏人际关系支持,那么内心能量系统便会失去平衡,压力排山倒海一般扑灭生存的希望,学生便会出现绝望感和无助感,会感觉自己已经无法继续承受,继而感觉生无可恋,就容易产生自杀意念或是自杀行为。一般情况下,陷入这种压力认知模式的学生思维会僵化和狭窄,原有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会下降,不灵活无策略,很难做出明智的判断,也找不到可以应对压力的变通的方式,导致自杀心理危机随时可能发生。

(二)羞辱感是大学生自杀心理危机的影响因素之二

羞辱感本来就是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情绪,尤其是中国文化传统之下,中国人的羞耻感普遍高于西方。可以说西方文化是一种罪感文化,东方文化是一种耻感文化,大学生一般是18岁至22岁,强大的自我评价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也特别在意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如果某一学生在某一事件中感到被羞辱,那么,他自己就会夸大这种羞辱感带给他的影响,仿佛每天每时每刻大家都在关注他,议论他,耻笑他。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学生会出现回避、退缩等行为,开始不参加各种活动,拒绝当众讲话,甚至不去人多的餐厅吃饭,不去人多的操场上运动,继而更陷入对羞辱情景的反复回忆,甚至通过想象制造出更多不存在的羞辱感。比如一次考试不及格,会夸大称为自己辜负了父母的期望,或是因为同学们都去参加春游只有自己没去而认为是同学们都不喜欢自己,故意不告诉自己等等。这种羞辱感一般都是和自己从小的成长经历有关,也可能会在一次事件的激发下,曾经的创伤复发,如果缺乏情绪表达的渠道,负性情绪不能得以合理宣泄,就会破坏性地爆发。

(三)内心冲突是大学生自杀心理危机的影响因素之三

一个人之所以产生内心冲突,并不一定是因为确实存在具体的现实冲突因素,而主要是在内心世界各种价值观、固有观念之间的矛盾带来的内心世界的冲突。这种冲突一旦形成,便会不停的在生活中积累压力。久而久之,当这种内心冲突在内心极具积聚的时间足够长时,便会极大地消耗掉人的积极能量,使人焦虑、纠结、寸步难行,最后有可能导致产生自杀动机,希望回避或者摆脱掉这种内心冲突。有时巨大的内心冲突还会牵引出各种内疚、自责、后悔、自我厌恶等内心情绪,各种负性情绪在内心交错出现,便会导致自我价值感的降低,这时有时候会导致出现抑郁情绪,如果到达较严重的抑郁症时,自杀便会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动力和选择。每位大学生都是有梦想的年龄,他们对于理想的自我有一种难以改变的执著,即使在现实面前也不愿意妥协,总是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比较两全其美的方法能够使现实的自我和理想的自我同时获得满足,这便很容易形成内心冲突。要么是两者都想要,就是双趋冲突,要么是两种都不想要,形成双避冲突,要么是一种想要一种不想要形成趋避冲突。当大学生不能完善的解决好这几种内心冲突时,便会产生挫败感,继而自我攻击。加之,这个年龄,生理和心理并不是非常成熟,自我并不是特别稳定,外在评价机制占优势,在现实的冲击下,很难面对巨大的挑战,容易导致形成自杀意念。

二、大学生EPC自杀心理危机干预模式

通过对大学生自杀心理危机形成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我们看到,如果能够从深层心理层面对大学生进行疏导,破解他们出现的内心冲突、羞辱感和错误的对压力的认知模式,还是能够使部分大学生掐灭自杀意念,放弃实施自杀行为的。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大学生进行深层心理疏导,效果还是明显的。

(一)扩展法(extended)

在跟出现自杀危机的学生进行谈心谈话时,应该了解,一般产生自杀意念的学生思维已经处于一种僵化和狭窄状态之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各种方法离开扩展狭窄的思维想法,植入更多的压力多角度解释模式。如何扩展思维是一种疏导技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如果自己能够帮助学生扩展思维那就可以通过一对一的谈话实现,如果学生思维狭窄到一定程度,一对一的师生谈话已经无法扩展其思维,那么教育者就可以组织团体活动,从同辈辅导的角度,让学生现实感受到同龄人对事件的不同看法,了解到多角度对各种压力的新解释,更新学生对某种压力的狭窄解释。看到其他同学对同样压力的不同解释,会改变部分学生对常见压力源的扩大解释、盲目夸大压力的绝望感,从而使学生的压力感减轻,就会避免学生产生自杀行为[3]。而对于就业择业季,入学适应期,教育者都可以根据不同的专题开展生活、学习、就业、爱情、情绪、人际交往压力新解释团体辅导活动。教育者也可以根据不同群体及时开展压力新解释活动。教育者只要能够及时帮助学生面对各种压力,从尽可能多的角度学习如何适度客观地看待压力的存在,帮助学生学会更多的缓解压力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康的压力应对模式,进行应对压力示范,在实践中尽可能减少学生的危机行为。

(二)积极评价强化法(positiveevaluation)

对于已经形成自杀心理意念的学生,教育者应该在谈心谈话中始终贯彻积极评价的模式,无论是通过明确告知还是通过暗示的形式,都要强烈地给学生传递这样一种信念,就是他已经做得很好,只是现在遇到一点阻碍,但是只要坚持去面对,积极想办法,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愿想。适度的重复有助于增加说服效果,这是社会心理学常识。因此,强化学生心中积极评价自我的萌芽,引导思维向积极层面发展,是很好的自杀心理危机干预方法。即使是对于那些暂时还没有出现自杀危机的学生,进行积极评价强化法也是一种有效的防患于未然的方法。教育者可以通过自身示范,引导学生群体养成尊重自己、互相尊重的积极评价强化习惯。引导学生学习建立内在自我评价系统,培养一种既注意别人感受但是又尊重自我感受的评价习惯,消除内心形成的消极评价模式,自我禁止对自己的羞辱性言行,学会改译方法,重新学习积极描述性语言模式,重新建构自我评价体系,帮助学生在面对各种挫败时,仍然能够坦然面对,不自我攻击和否定,从而减少自杀心理危机的产生。

(三)并存法(compresence)

從大量的咨询个案中可以看到,很多学生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他感觉自己难以承受,耐受力比较弱。而且主要的解决问题的模式是消除法。也就是说,一遇到压力或者挫败,学生最先向达到的一种状态就是让压力荡然无存,让挫败消失无踪。而这样的愿望在现实生活中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这就会给学生带来二次心理压力。比如,一个学生见人就脸红,这本身可能是一种生理特征,也可能是由于心理因素导致的生理反应。短时间内可能不能消除,但是不消除红脸反应其实并不会真正影响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但是很多大学生可能就会产生一种心态,就是如何尽快地消除脸红反应。如果做不到不脸红,就会产生二次心理压力,就是会自我攻击,感觉自己有异于他人,感觉为什么别人就不会脸红,自己这么笨才会有这样的反应,一个脸红反应就会催化成自我攻击、自我挫败。因此,教育者要看到这种状况,通过举各种例子证明人是可以与各种缺陷并存的。而且缺点的存在并不影响优点的发挥,更不会真正影响一个人的成就。引导学生学会积极自我肯定,建立合理的自我期待。教育学生明白,接受缺陷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种难得的优势,是决定一个人事业是否成功的决定性的心理因素。也可以多举办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通过与别人的互动,让学生发现,即使自己仍旧存在某些缺点,自己只要努力也会成功。教育学生更清晰的了解自我,了解他人,学会与缺点并存,与困难并存,与冲突并存,与阻碍并存,与不舒服并存,带着些许不快乐快乐的生活。

三、大学生EPC自杀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工作流程

教育者在了解大学生自杀心理危机的影响因素基础上,知道了EPC自杀心理危机干预模式,还要了解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运用EPC自杀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开展工作。笔者在多年的工作中总结了大学生EPC自杀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危机报告、危机干预和危机跟踪三个过程。危机报告包括辅导员接到学生干部或者宿舍同学的危机报告,或者是学生家长的危机报告,或者宿管人员,教师的危机报告后一定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和学生家长,共同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4]。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通过心理测评、心理咨询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危机学生,要及时报告给辅导员和学院副书记。危机干预过程中辅导员、副书记、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学生家长、负责协助干预的学生心理健康委员要协同作战,必要时聘请精神卫生专家进行危机评估。需要连续咨询的连续咨询,需要心理治疗的及时进行心理治疗,需要重点关注的全程重点关注。危机干预后要跟进危机跟踪工作,对于没有休学、退学、住院治疗的在校学生,要连续咨询或者重点关注,并且要说服家长陪同需要在校服药的学生共同学习,以便保证学生能够按时服药,定期治疗,及时康复,以便顺利完成学业。

总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加强对大学生EPC自杀心理危机干预的模式研究,增强教育者对大学生自杀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能力,降低学生中自杀事件的发生率,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学生家庭的幸福。

参考文献:

[1]王艳之.大学生自杀态度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7(8):750-751.

[2]唐永卿.大学生对自杀态度的调查[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4):282-283

[3]石文娟.广州市大学生尝试自杀现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712):1083-1084.

[4]汪爱青.大学生自杀的诱因与预防和干预对策[J].教学理论与实践.200(412):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