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谱》文本角度看书法美学原理的三个层次
2017-07-31谢建军
书画艺术 2017年3期
谢建军
当前书法美学原理或者书法美学导论的研究主要有两种展开形式:一种是点画、结体、章法、笔法和墨法等角度的展开,这种角度较为流行,是大多数书法美学书籍所采用的,用这种逻辑来分解书法美学成了一种流行思维习惯,从而导致很多著作大同小异;另外一种则是借用了西方美学中的时间美学和空间美学概念以及关于审美原理的一些基本原则,诸如直觉说、表现说、游戏说、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完型心理学之心理场等等。后一种思路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书法本质的争论中得到很多的研究与拓展,但是书法艺术的文化特性决定了单纯借鉴西方美学或者哲学理论,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夹击中困难重重,弄不好则水土不服。实际上也并不是找不到突破口,关键在于书法美学理论工作者能否吃透中国哲学美学和西方哲学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同时还要相当熟悉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家所固有的思维模式和理论基础,然后再在这一基础之上做出深入的思索,并将两者毫无缝隙地连接起来。当前的现实情况是,书法美学特别是书法美学原理的研究似乎走到了一个瓶预阶段,能否在中西方哲学美学的结台中找到书法美学原理建构的新途径将是未来书法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尝试立足于孙过庭《书谱》的文本资源,在中西方哲学的双重视角之下来重新构筑书法美学原理的一些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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