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时比例法在国防科研产品定价中的应用
2017-07-29金振胜刘昭丽
时代经贸 2017年12期
金振胜+刘昭丽


【摘要】目前很多科研院所不仅从事着军品研发,而且也承担着向相关用户单位交付后续成品的任务。本文从科研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入手,按照《国防科研产品计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探讨了在军品定价过程中,工时比例法在相关费用分配过程实际应用,为国防产品定价提供可供借鉴的意义。
【关键词】工时比例法;产品定价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日新月异,国防科研院所作为中国科学技术方面的专业学术研究机构不但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而且也承担着一些科技成果市场化的相关任务,在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带头作用。
由于高技术成果的先进性,在实际研究和生产过程中,高科技产品在市场中一般不存在可类比产品,因此在产品定价过程,其定价成本核算的主要依据来源于研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科研事业单位往往遵循科研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与企业化的会计核算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其费用的归集方式按大类分主要分为科研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而国防科研产品定价的构成大类则参照企业化的核算模式分为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利润、税金等。
根据《国防科研产品计价管理办法》,军工定型产品成本分为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目前的报价方式主要是实际成本加5%利润的定价方法,即产品价格=(制造成本+期间费用)×(1+5%)。其中,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军品专项费用和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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